编辑: 没心没肺DR 2013-10-28
长春市公安局机关基础设施 维修改造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JX2017Z004(TJ01)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3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1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另册)

51

第六章 图纸(另册)

53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55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57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X2017Z004(TJ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公安局机关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编码为JM-2017-03-9351,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安局机关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

2.3招标范围:维修改造工程,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采购预算:235.22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独立法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近三年(

2013、

2014、2015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近三年(

2014、

2015、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提供社保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2016]1号文件规定进行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17日至2017年4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院内后楼3楼)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5月8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2楼会议室(长春市人民大街6255号吉林省科学技术协会院内后楼2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公安局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627号 联系人: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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