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迷音桑 2013-10-18

2、按照 总分=(技术分得分+经济分得分*80%)的公式,计算各有效投标文件的总分,并按照总分从高到低排列先后次序.总分相同的,以技术分较高的排前;

总分与技术得分均相同的投标文件,以诚信综合评价分数高的排前;

如仍存在相同情况,则对具有相同情况的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采用随机方式,第一轮随机摇出具有相同情况投标人的代号,再将对应的号球放至摇珠机中,通过第二轮摇出具有相同情况投标人的排序先后.

3、本阶段技术分评审标准取自《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二》.

31 13.

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按合同条款相关约定调整.

32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注: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即企业综合诚信评价60日诚信分,以下同.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本投标须知使用GZZB2010-007-1.3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网站(

网址:http://www.gzzbb.gz.cn)下载查阅. 条款号:2.5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2.5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条款号:5.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现文:5.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投标人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招标人不受理因投标人缺乏对现场条件的了解或掌握而提出的任何索赔.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条款号:8.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8.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中有疑问,可以书面形式提交或传真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或传真地点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将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6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对疑问进行答复. 现文: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合同条款)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 项目招标答疑 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 提问 →输入密码(密码为: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提出问题(提问一律不得署名)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8.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公开上网发布并以书面形式答复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收到答疑纪要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收到,逾期答疑的投标截止时间应当相应顺延.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8.2招标答疑会会议纪要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答疑 专区公开发布.答疑纪要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 条款号:9.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投标人届时无书面确认,招标人将在合适的第三方见证下再次发出招标文件的修改,并以发出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现文:9.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时间作为送达时间. 条款号:9.4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现文:9.4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答疑 专区公开发布.当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条款号:11.1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现文: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含资格审查文件)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另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此表格单独递交,不需要装订和密封. 条款号:11.1 11.2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 11.1 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和经济部分二部分投标文件组成. 11.2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除注明原件外,均为复印件即可): 11.2.1 技术投标书(原件放在正本上,副本可用复印件,不得填写总标价及单位工程造价等牵涉投标报价内容). 11.2.2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11.2.3 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签署的本投标文件授权委托证明书. 11.2.4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该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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