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3-10-18
项目说明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评审过程中给予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以及节能环保产品一定幅度的折扣(折扣幅度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二、服务范围 本项目分为两个包,A01包为食品安全抽检质量检验检测服务,A02包为成品油、散煤、肥料、板材等商品质量检验检测服务. 采购项目要求 A01包: 为确保食品安全,根据上级局关于2019年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安排,结合博兴县食品安全状况,经博兴县局党组研究决定制定博兴县食品(含保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任务 一)2019年度监督抽检计划抽取任务共计1750批次,其中食品1050批次(含保健食品10批次),农产品700批次. 二)检验品种涵盖各类食品,每类食品批次数详见附件

1、2 三)检验项目根据附件

1、2中所标注的规定项目进行检测(在服务期内如因上级要求等原因,招标方可适当对检验项目进行调整).

(二)、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抽样对象

1、生产环节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企业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尤其要加强对市场占有率高、区域特色明显的企业的抽检.

2、经营环节(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从事食品销售经营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按照抽检计划抽取.

3、本县行政区域内销售和使用的蔬菜、水果、畜禽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

4、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保健食品销售的单位. 二)工作时间 应均衡完成抽检任务,2019年11月25日前完成全部抽样送检工作,2019年11月25日前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2019年11月30日前将抽检结果在县局网站专栏公示. 三)择优招标遴选承检机构 根据《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试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承检机构管理规定》等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要求,按照系统内检验机构优先,适度选用第三方机构的原则,招标选定承检机构.但由于时间紧任务重,确定三家第三方监测机构同时开展抽验工作. 四)监督检查及抽检 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履行合同协议要求,制定分月抽检计划,组织专门抽样队伍,严格按照监督抽检工作程序进行采样,尤其注重样品的科学性、代表性,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保证数据和结论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五)数据报送.各承检机构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要求,应及时将抽检信息录入 山东省食品抽检信息管理系统 和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 ,并将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有关检验报告及时报送我局.发现不合格样品中含有非食用物质或其他可能存在较高或急性健康风险的,应当在确认检验结果后24小时内报告.承检机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及结果报送,结果合格报告书一式两份,不合格的报告书一式四份. 六)加强承检机构管理 承检机构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做好样品的受理、确认、检验、检验报告发送、备用样品保存及处理工作.应采取加标回收试验、双人比对试验、不同设备同时检测或不同实验室间比对试验等方式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对于非标准的检验方法承检机构应进行方法确认,并保留方法开发相关的数据,存档备查. 承检机构还承担本次抽检任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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