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笔墨随风 2013-10-01

项目选址的合理性分析;

项目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以及污染防治措施是否可行,主要包括: ①养殖区、堆肥车间及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的排放情况. ②养殖过程产生的鸭棚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的产生及处置措施的可行性. ③重点关注危险固废,鸭粪、病死鸭收集、暂存、处置措施的合理性. ④项目营运期对区域环境和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的主要结论 台前县惠民农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台前县候庙镇年出栏210万羽商品肉鸭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各污染物均能够满足达标排放、综合利用的环保要求,对环境影响较小,工程环境风险可接受、选址合理.在认真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充分考虑评价建议的基础上,从环保角度而言,该项目建设可行.

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依据 1.1.1 法律、法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1.1);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修订);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1.1);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26);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12.29);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征求意见稿)》(2018.7.11);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7月16日);

(9)《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3号);

(10)《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257号,2011年1月8日修订);

(11)《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2005年12月3日);

(1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8年修改版);

(1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2019.1.1);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2月29日);

(15)《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80号,2011.1.8修订).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2006年7月1号);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2年6月);

(18)《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国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2010年1月21日). 1.1.2 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11);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

(8)《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GB/T3840-91);

(9)《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技术导则》(HJ945.1-2018);

(10)《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164-2004);

(1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

(12)《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

(13)《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

(14)《完全混合式厌氧反应池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4-2012);

(15)《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10】151号;

(16)《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2662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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