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wl西瓜xym 2013-09-28
南和县大洋硅酸盐制造有限公司 年产15000吨可溶性硅酸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建设单位:南和县大洋硅酸盐制造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O一九年一月 目录1概述

2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 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2 3.

1公示内容及时限

2 3.2公示方式

5 3.3查阅情况

7 3.4公众提出意见情况

7 4公众意见处理情况

7 4.1公众意见概述和分析

7 4.2公众意见采纳情况

7 4.3公众意见未采纳情况

7 5报批前公开情况

7 6其他

7 7诚信承诺

7 南和县大洋硅酸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可溶性硅酸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1概述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建设单位进行了公众参与工作,调查形式依据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进行. 本项目位于邢台市南和县建材化工工业区北区,南澧河以东,邢临公路以南,南和县华阳硅业有限公司厂区内,符合南和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该园区已依法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且本项目性质、规模等符合《南和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审查意见(冀环评函[2009]599号)相关要求,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时,予以简化进行. 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9日,建设单位分别在邢台日报南和县大洋硅酸盐制造有限公司网站进行了南和县大洋硅酸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可溶性硅酸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2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将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内容合并至征求意见稿公示一并公示. 3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公示内容及时限 公示内容:项目名称及工程概要、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及主要事项、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联系人及联系单位、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限: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9日;

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相关要求.公示内容如下: 南和县大洋硅酸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可溶性硅酸盐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南和县大洋硅酸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可溶性硅酸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有关事项公众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工程概要 项目名称:南和县大洋硅酸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可溶性硅酸盐项目. 工程概要:项目性质为新建,位于邢台市南和县建材化工工业区北区,南和县华阳硅业有限公司厂区内.项目占地面积6400m2,利用现有车间、仓库改造成为办公综合楼、原料库等建筑,新建生产车间、成品库,新增建筑面积5000m2,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及公用设备共计120台(套、个).项目建成后,年产可溶性硅酸盐15000吨. 查询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www.dy0319.com-新闻资讯-公司动态-南和县大洋硅酸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000吨可溶性硅酸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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