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3-09-23

(二)监考员的选拔、培训及其职责 1.监考员由考区领导小组选拔、聘任,工作的考场随机确定. 2.监考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思想品德良好,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熟悉考试业务,工作认真负责;

身体健康;

遵守保密工作规定.监考员实行回避制度. 3.考点考前按规定对全体工作人员集中进行学习和培训,要求每一位工作人员明确职责和分工,熟悉各种规章和考试纪律,特别对监考员应进行系统的业务培训,要求每一位监考员应当掌握试卷(试题)的分发、回收、装订、密封等要点和步骤. 4.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参加监考和其它考务工作. 5.监考员职责: ⑴在主考主持下,负责本考场的考试,维持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⑵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的检查,适时开启和关闭无线信号屏蔽器;

⑶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宣读《考生守则》,宣布考试注意事项;

⑷审验考生专业准考证、身份证及规定的其他证件,严查替考;

⑸监督考生按规定答题,制止违纪、作弊行为,并按要求如实记载考场情况及考生违纪舞弊情况,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予以收缴或暂扣;

⑹对在考试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主考,不得扩散;

⑺遵守监考员 三项纪律 和 十项注意 ;

⑻不得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6.《考生守则》 ⑴考生必须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秩序. ⑵凭专业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⑶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前移10分钟)预备铃响后开始入场,10分钟内入场完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能进场.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⑷考生入场只能携带必备的工具,不能携带书报、资料.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手表和其他计时工具、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⑸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考生领到答卷纸后,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的填写姓名、性别、考生号、考场号和座位号等. ⑹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停止作画,并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准在考场逗留,不准将答卷纸、试题带出考场. ⑺严格按照题目要求在指定的区域答题,严禁在答卷纸上做任何标记. ⑻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交换答卷纸,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⑼如不遵守考试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年度招生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五、考试实施 1.每科开考前40分钟(第一科开考前50分钟),监考员和有关人员到达考务办公室,接受主考临场指示,核准钟表时间,领取试卷(题)及有关工作用品;

2.开考前25分钟(第一科考试开考前35分钟)组织考生有序入场,一名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检查违禁物品,劝阻考生不要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入场;

另一名监考员逐个核对考生的相貌与准考证、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并指导考生对号入座;

3.开考前10分钟,开始启封分发试卷(题).第一科考试开考前监考员还要向考生宣读《考生守则》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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