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3-09-12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2.1.2 政府强制采购资格条件. 2.1.3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3.参与询价的费用 3.1 无论询价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4.授权委托 4.1 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联合体形式 5.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及相关要求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6.采购进口产品 6.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7. 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7.1 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必须将是否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作为采购产品的资格条件.具体产品范围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7.2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具体要求如下: (1)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除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外)或适用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的,应当对列入 两个清单 的产品分别予以相应的加分;

对于同时列入 两个清单 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2)采用非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询价)及招标方式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在报价相同的前提下,应优先采购 两个清单 内的产品;

对于同时列入 两个清单 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7.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比例及相关要求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7.4 采购人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应当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应当在采购文件中载明对产品获得信息安全认证的要求,并要求产品供应商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7.5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本项目的详细要求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二、询价通知书 8.询价通知书的组成 8.1 询价通知书由下列文件组成:

第一章 询价通知

第二章 询价须知

第三章 批量采购协议与合同

第四章 响应文件组成

第五章 采购需求 8.2 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询价通知书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8.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任何对询价通知书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响应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9.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9.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询价须知前附表. 10.询价通知书的澄清或者修改 10.1 在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10.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询价小组应当在询价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询价通知书的供应商,不足3个工作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11.偏离 11.1 本条所称偏离为响应文件对询价通知书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要求.偏离分为实质性和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 11.2 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外,询价通知书中用 拒绝 不接受 无效 不得 等文字规定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审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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