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2013-08-31
2019年度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检查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住建厅和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提高风险管控和事故防范能力,有效预防和遏制建筑机械伤害事故发生.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工程.

三、检查主要项目和内容 本次检查的主要项目为在建施工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检查主要内容分两项,一是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状态,主要包括金属结构、关键部位连接件,高强连接螺栓、钢丝绳、吊索具、地脚螺栓、附着装置、防坠安全器、各工作机构和限位安全保险装置、辅助控制机构,基础等.二是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使用过程安全及相关安装、拆卸、租赁、使用、监理等单位的机械管理履职情况,其中重点包括月度检查、防坠安全器标定,方案审核、告知、检测、使用登记、应急预案、一机一档、评估、注销等情况.

四、检查方式和检查时间 本次专项检查共分三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4月1日前) 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起重机械产权单位、安装单位、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根据检查重点开展自查自纠.依据自查要求,认真做好自纠工作,检查记录一式两份,一份上报至各工程安全监督机构,一份留存现场备查.

(二)各县区排查及市直管项目机构排查(4月1日至4月25日) 各县区住建部门成立专项检查机构,对辖区范围内项目起重机械开展拉网式排查,并汇总检查情况;

市直管项目由市安监站抽取起重机械检测机构及安拆企业专家组成专项检查组,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按照起重机械安全使用规范,组织拉网式检查,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隐患,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查立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对拖延整改的企业,坚决立案处罚.

(三)市局督查(5月中旬前) 市住建局将在各县区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抽调质量安全专家库专家组成督查组,调阅专项检查组检查档案,并随机抽取部分在建项目施工现场起重机械进行督查检查.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各县(区)、各功能板块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检查组,制定检查方案,督促辖区企业自查,展开专项检查,于4月5日前将检查方案和项目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市住建局质安处.排查结束后,各县区住建部门应在4月30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和检查情况表(附件1)报送至住建局质安处.

(二)严格执法.各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安全监督机构要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对于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起重机械,要立即停止使用,限期整改,在整改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求拆除.针对与安全使用保证项目不相符的情况,整改完成后需再次进行第三方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限期内不能及时整改的企业项目部,将形成检查通报进行全市通报,并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住建部166号令)严肃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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