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3-08-23

二、评价任务的由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的建设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正式委托山西华特森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的规定,本次评价级别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经现场踏勘,目前未进行任何动工建设. 接受委托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持证参评人员赴现场进行实地踏勘,全面对本工程所在区域的自然物理(质)环境、自然生物(态)环境、社会经济环境、生活质量、周围污染源以及本项目的工程内容、建设场地等进行了全面调查,并积极收集了相关的资料.在此基础上,全面、客观和公正地分析了该项目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结合评价区的环境特征,依据国家、地方环保法规、标准和评价区环境规划功能目标要求,编制完成了《中国神华神东保德矿井水环保达标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本). 2019年4月21日,保德县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对《中国神华神东保德矿井水环保达标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了技术审查会.我公司参评人员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认真补充修改完善后,编制完成《中国神华神东保德矿井水环保达标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本),由建设单位提交环保部门进行审批.

三、分析判定项目建设可行性分析

1、城乡发展规划及选址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矿井水处理站现有厂区内,不在保德县城市规划范围内,因此不违背保德县城总体规划. 此外,本项目在企业现有工业场地内进行改造,不新增占地,因此选址可行.

2、 三线一单 分析 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强化 三线一单 约束作用,建立 三挂钩 机制, 三管齐下 切实维护群众的环境权益. 三线一单 ,即落实 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约束.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在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神东煤炭分公司矿井水处理站现有厂区内建设,不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等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以及其他要求禁止建设的环境敏感区内,不逾越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 本次改造完成后,部分矿井水经处理后,满足井下洒水用水水质标准,回用于井下洒水以及洗煤厂;

处理后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要求外排,不违背《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文件中 环境质量底线 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行业,在现有污水处理厂内实施技术改造建设,不新增占地,且项目资源、能源消耗量小,不属于高耗能产业,且运营过程中通过加强节能管理、使用节能设备,降低电力消耗,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项目所在地尚未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产业政策进行说明,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