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2013-08-21

8 4.7-1 磋商有效期 有效期为

90 天94.8-2 磋商响应 文件数量 响应文件:A包、B包正本1 份、副本5 份(分别编制及密封)

10 供货地点 地址:陕西省汉中师范附属小学光辉校区C区11 六1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详见

第六章)

13 项目预算 A包30.5万元;

B包18.5万元;

14 参与A包磋商供应商须携带样品:

1、教师办公桌和椅样品一套(P41页 图片3);

2、会议室桌使用的桌面基材材质样品;

3、计算机教室桌椅中的学生桌和椅一套;

15 扣分事项:

1、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封装资格证明文件的,总分扣1分.

2、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单独封装《报价一览表》的,总分扣1分. 注:磋商文件中相关内容可不再列明,不符的以此表为准.

第二章 磋商供应商须知

1、释义 1.1采购人:陕西省汉中师范附属小学光辉校区 1.2磋商组织机构: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1.3监督部门:汉中市财政局 1.4磋商供应商(响应人):指从磋商组织机构获取磋商文件并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磋商文件 2.1磋商文件包括目录中所列的7部分,磋商文件各章内容对磋商事宜提出明确要求,磋商供应商须仔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2磋商供应商未能全面、正确理解磋商文件而产生的误解、疏漏以及所带来的不利后果,其责任由磋商供应商承担. 2.3磋商文件的修改、澄清或补正 2.3-1磋商组织机构可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澄清和补正,修改、澄清和补正的内容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该修改、澄清和补正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响应人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技术参数有误、表述不清或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规定办理,在法定时限内以书面形式送达磋商组织机构(涉及技术参数问题的由磋商组织机构转交采购人、由其予以解释或回复,其他问题由磋商组织机构解释或回复);

采购人或磋商组织机构在受理询问后3个工作日内对响应人作出解释;

质疑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回复. 2.3-3磋商组织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但至少在磋商文件要求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收受人. 2.3-4磋商文件由磋商组织机构登记发售,一经售出,恕不能退. 2.3-5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磋商组织机构.

3、磋商保证金 3.1磋商保证金应在2016年 7月

21 日前到账(须由企业银行账户汇入,供应商不得以个人名义交纳保证金,否则按未交纳保证金处理) 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业务保证金专户,并在 用途 一栏必须填写:汉采HW(2016 )52号,注明包号;

磋商组织机构不接受现金交款. 开户行:汉中建行民主街分理处 户名:汉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帐号:61001653500052501075 开户行地址: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15号(市公安局对面) 3.2磋商保证金交纳金额:A包:6000元 B包:3000元. 3.3磋商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磋商组织机构综合科没有收到其开户银行出具的保证金到帐凭证的,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综合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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