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2013-08-09
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中央空调维修保养 服务竞争性谈判 编号:JJC201221 采购单位: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谈判组织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二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第一章 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经批准,我中心就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JJC201221.

二、采购内容: 下列中央空调(格力品牌)维修保养服务的采购,采购预算12万元,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室外机组 GMV900 套12

2 室外机组 GMV860 套43室外机组 GMV620 套64室外机组 GMV260 套75室外机组 GMV560 套16室外机组 GMV420 套17风管机 FRG25/B 套8会议中心

8 室内机组(天井机) 2P-3P 套99 其中会议中心7台9室内机组(单面出风)1.5P-2P 套382 其中会议中心2台

三、合格的供应商: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中央空调的维护维修,并取得行政办公中心现用中央空调的生产厂商对产品销售或维修的授权.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1、各供应商在谈判之日提交谈判文件前,在我中心投标现场办理竞争性谈判文件缴费手续.

2、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00),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其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2年12月14日8时3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

六、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七、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2年12月14日9时;

八、谈判文件递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九、谈判会开始时间:2012年12月14日9时;

十、谈判地点:绩溪县招投标中心评标室 十

一、采购人及谈判组织人: 采购人: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胡卫政 联系

电话:0563-8158108 谈判组织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地点:绩溪县木牌楼10号(适之路原华阳派出所隔壁) 联系人:程克云 联系

电话:0563-8166637 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二0一二年十二月五日

第二章 谈判须知及前附表 谈判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及编号.项目名称:绩溪县行政办公中心中央空调维修保养服务竞争性谈判;

项目编号:JJC201221.

2 采购人:绩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谈判组织人:绩溪县招投标中心.

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

3、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中央空调的维护维修,并取得行政办公中心现用中央空调的生产厂商对产品销售或维修的授权.

4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项目成交服务费:1000元.

5 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壹拾贰万元整($120000.00).

6 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仟伍佰元整($1500.00);

2、投标保证金应于2012年12月14日8时30分前到达谈判组织人指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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