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865397499 2013-08-07
市政府第 次常务会议议题材料 关于推进全市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 实施意见 市交通运输局 (2015年8月日) 为积极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完善城乡交通公共服务体系,促进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满足城乡居民出行需求,根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鲁政办发〔2013〕29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性 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是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有效载体,是城乡旅客运输发展的客观要求,是改善和保障民生的重要举措.

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有利于方便城乡交流,促进城乡融合,建立平等和谐的新型城乡关系;

有利于完善城市功能,拉动城市经济;

有利于改善农村出行条件,繁荣县域经济,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有利于打破城市公交和农村客运二元制结构,实现城乡公交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是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必须坚持科学发展、集约发展.各区县要把城乡客运公交化改造、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纳入政府公共服务范围,强化政府主导作用,根据不同的发展条件和需求特征,积极探索城乡公交一体化的发展模式,不搞 一刀切 .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分类指导,稳步推进,不断完善配套规章和标准规范,逐步建立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长效机制,推动城乡客运事业统筹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市统筹城乡发展的整体工作部署,以推进城乡道路客运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转变城乡道路客运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 公交优先、城乡一体 的发展理念,顺应社会发展新常态,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整合城乡客运资源,改革运营模式,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加强线路网络衔接,提升服务管理水平,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便捷、经济、高效的出行条件.

(二)主要目标.改革现有城乡客运管理模式,科学布局线网,优化节点设置,将日照城市中心区至近郊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以及岚山、莒县、五莲城区和重点旅游景点的客运班车逐步改造为公交车运营,建立起以日照城区为中心,辐射周边各区县的公共交通运营网络体系,全面实现城乡公交一体化.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原则.坚持公交优先发展原则,在城乡规划、用地保障、财税政策、资金安排、设施建设等各方面支持公交优先、可持续发展.

(二)和谐稳定原则.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是一项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必须稳妥有序推进,切实调整好各方利益,妥善解决好原有经营权问题,确保社会安定和运输市场稳定,确保运力和运量协调发展.

(三)公车公营原则.成立日照畅行城乡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完善产权明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运营规范的城乡公交管理机制,运营公司实行公车公营、员工化管理、标准化服务.

(四)有序改造原则.成熟一条,改造一条,以现有运营企业运营网络为基础,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通过企业内部消化,线路整合以及质量信誉考核和综合考评等方式,逐步减少每条线路的经营主体,在确保稳定、统一标准、统一管理的前提下,可实行多个主体共同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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