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3-08-04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及开标事宜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4月22日下午14:00-14:3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4月22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A区502-(1)开标室. 4.开标事宜: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出席开标会.

五、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五层A区505室 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

电话:0769-22019033 传真:0769-22889228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四月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1.适用范围及资金来源 1.1本次招标标的为东莞市虎门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详细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1.2资金来源:已批复的财政性资金.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东莞市虎门镇人民政府卫生办公室. 2.2投标人: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中标人: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2.4采购代理机构: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5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组建的专门负责本次招标其评标工作的临时性机构. 2.6日期:指公历日. 2.7时间:指北京时间. 2.8合同:指由本次招标所产生的合同或合约文件. 2.9招标文件中所规定 书面形式 ,是指任何手写的、打印的或印刷的方式,通讯方式包括专人递交或传真发送. 3.合格的投标人 3.1法定资格条件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1.2符合《中华人民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3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

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

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3.1.4投标人(含其授权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在投标前三年内有无受到各级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须主动填报受处分或处罚的记录,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3.2特定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或服务)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踏勘现场及答疑会 4.1该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答疑会,如有需要,潜在投标人请自行到实地踏勘考察. 4.2经采购人允许,潜在投标人可因需要而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踏勘,但潜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3潜在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自身所发生的费用. 5.合格的服务 5.1本招标项目为东莞市虎门公共卫生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中标人应承担协助招标人做好本项目的工作服务等. 5.2投标人的有关服务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和其它标准. 5.3 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方案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设计权及知识产权等的起诉. 5.4 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和招标人要求. 6.投标费用 6.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自身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招标文件包括: 7.1.1 投标邀请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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