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3-08-01
附件1 农计财便函〔2018〕51号 关于报送2019年现代种业提升工程等 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水利)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部有关直属单位: 为确保2019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工作有序进行、衔接顺畅,根据中央批复农业农村部 负责农业投资管理 职能,按照简政放权、协同高效原则,现就报送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农业科技创新能力条件建设项目、农垦公益性设施和天然橡胶基地项目中央预算内有关农业投资项目投资建议计划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按要求组织申报项目 本次申报涉及有关农业投资项目的规划依据是:《全国新增100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全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工作方案(2018-2020年)》以及《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8-2025年)》.

按照上述规划和方案,结合有关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工作需要,我部制定了2019年新增千亿斤粮食田间工程、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等项目的申报指南(见附件

1、附件

2、附件

3、附件4),请各省农业农村部门在前期已有工作基础上,抓紧组织本地区项目申报工作.我部直属单位建设项目实行常态化申报,直属单位可依据《农业部直属单位中长期基本条件能力建设规划(2017-2025年)》及上述相关规划和申报指南,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随时报送我部发展规划司及相关行业司局. 在申报过程中,要严格申报条件,项目必须属于规划范围,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各地以前承担过我部相同专项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申报项目时还须提供上期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报告,至今尚未完成竣工验收的不得再申报项目.

二、严格评审和审批项目 按照 放管服 改革和进一步下放我部审批权力的要求,各地区申报的2019年中央预算内农业投资项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广东省农垦总局(以下统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评审、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各地区目前可先行组织申报、评审项目,待我部《关于中央预算内农业农村投资项目计划管理程序》印发后,即可按程序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正确履行职责,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指南,从严把握项目布局、项目数量、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高质量做好项目评审工作;

对评审可行拟立项的项目,待有关程序明确后即可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实施方案).部直属单位申报的项目,由我部组织评审并按有关流程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分专项编制并报送投资建议计划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可先行依据评审可行的项目,分专项编制本地区投资建议计划(格式见附件5),于2018年11月20日前上报我部,分送计划财务司(3份)和相关行业司局(1份).待有关程序明确后,在对项目批复立项的基础上,商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推送至年度计划库.地方列入投资建议计划的项目不得超出规划和申报指南确定的范围;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