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29
目录 目录 I 概述III

第一章.

总则

1 1.1编制目的

1 1.2指导思想

1 1.3评价原则

1 1.4编制依据

2 1.5评价目的与原则

6 1.6评价区域功能区划及执行标准

7 1.7评价重点和评价因子

10 1.8评价工作等级

12 1.9评价范围

14 1.10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15 1.11选址及规划合理性分析

15

第二章.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8 2.1项目基本情况

18 2.2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19 2.3水量平衡

30 2.4污染物源强核算

35

第三章.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

52 3.1自然环境概况

52 3.2环境质量现状与调查评价

54

第四章.环境影响分析

66 4.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66 4.2运营期环境影响分析

76 4.3社会环境影响分析

90 4.4环境风险影响分析

91

第五章.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

115 5.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115 5.2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分析

119

第六章.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37 6.1工程环保投资估算

137 6.2环境效益分析

137 6.3社会效益分析

138 6.4经济效益分析

138 6.5小结

138

第七章.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139 7.1环境监测机构

139 7.2环境管理

139 7.3环境监测

141 7.4总量控制

142

第八章.结论和建议

144 8.1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44 8.2建议和要求

150

第九章.附图附件

152 概述

一、项目背景 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群众对改善医药卫生服务将会有更高的要求.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普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加快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本项目根据黔西县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在黔西县莲城街道金凤社区建设黔西县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当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配套设施,方便当前群众就近就医.黔西县第二人民医院的建设可切实优化资源配置,扩大医疗资源供给,在黔西县新老城区之间实现卫生资源供给均衡发展,逐步解决卫生需求与供给之间日益增长的矛盾. 黔西县第二人民医院建成运营后是集应急救治、临床医疗、护理康复、教学科研、特色专科为一体的三级综合医疗服务机构.建设项目于2016年1月12日经黔西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发展规划的批复》(黔县发改复[2016]10号)同意建设;

由于毕节市县城规划发生改变,导致项目拟建地点发生改变,故对已批复的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地址、建设规模及总投资进行调整,文件正在申请变更. 拟建项目地址由黔西县南部新区G321国道旁调整为黔西县莲城街道金凤社区,建设规模及总投资调整为:总用地面积150007平方米(约225亩,约15公顷),建筑面积为12504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0440m2,地下室34600m2,总投资95830万元.项目规划床位数为800张.且不再分为一期、二期工程.项目用地已取得黔西县城乡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黔西县国土资源局《关于同意黔西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复函》(黔县国土资函〔2016〕182号文)以及黔西县城乡规划局出具的《关于黔西县部分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情况的说明》,项目用地区域已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符合黔西县城乡规划用地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务院253号令《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凡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社会事业与服务业中规定 医院 建设项目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2017年4月,黔西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环评工作人员认真研究了该项目的有关材料,并进行实地踏勘和现场调研,收集和核实了有关材料;

在进行工程分析、评价区环境现状调查活动后,环评单位依据《黔西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导则的要求开始编制报告.在此基础上,我公司于2017年8月编制完成了《黔西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经技术评估后作为本项目环境管理的依据. 在该报告书编制过程中,得到了黔西县环境保护局和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在此深表谢意.

二、评价工作程序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见下图. 图1 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

三、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根据本项目特征,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及影响如下: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建设工程对土地的占用;

工程开挖对水体、植被等生态环境的影响;

施工粉尘、扬尘等对空气环境的影响;

征地对居民生活质量的影响以及车辆行驶噪声、施工机械噪声、汽车尾气、施工场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营运期 (1)医疗废水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 (2)垃圾贮存间和医院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气体、锅炉废气、食堂产生的油烟废气、汽车尾气、柴油发电机废气对大气环境产生的影响. (3)项目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设备运行噪声等,对声环境的影响. (4)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污泥对环境的影响.

四、环境影响主要结论 黔西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建设单位只要严格遵守 三同时 管理制度,加强环境管理,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完成各项报建手续,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评价所提出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第一章.总则 1.1编制目的 根据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状况及项目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及排放方式等特点,预测项目建成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的范围和程度,并针对可能出现的环境问题,特别是有毒、有害物质、病菌等带来的环境危害,提出控制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的可行措施和建议,以期把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程度,并从保护环境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项目设计、施工、污染防治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1.2指导思想 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环保法规的要求,充分利用现有资料及成果,结合建设项目和当地的自然环境特征,本着客观、公正的态度,努力做到评价结论科学化、防治措施具体可行,使评价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优化环保设计提供依据和指导,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的影响,促进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1.3评价原则 (1)符合产业政策原则:项目的建设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符合规划的原则:项目建设地点应符合当地的相关规划;

(3)达标排放原则:项目污染物的排放必须确保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总量控制原则:项目的污染物排放量,由本次环评提出总量控制指标建议值,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申报审批;

(5)不降低当地环境功能的原则:项目的建设不能导致当地环境功能明显降低;

(6)环境风险防范原则:项目建设、运行可能导致的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1.4编制依据 1.4.1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修正,2008年6月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施行;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5日第二次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7)《建设项目环境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实施;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1998);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环保部5号令);

(10)《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2004年5月;

(11)《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新修订的;

(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13)《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6月16日;

(14)《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1992年6月;

(15)《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27号,1993年8月;

(16)《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务院第376号令;

(18)《关于发布〈医院污水处理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发[2003]197号;

(19)《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

(20)《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2003年6月30日,及2004年1号修改通知单;

(2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

(22)《关于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处置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2004]11号);

(23)《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卫办规财发[2008]122号);

(24)《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

(25)《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6号);

(26)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黔府办发[2012]22号). 1.4.2部门规章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令第33号,2015年6月1日施行);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环办[2013]103 号. (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2010年12月22日修正版);

(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1号),2013年5月1日;

(5)《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z2012{77号),2012年7月3日;

(6)《关于核定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有关问题的通知》(原国家环保总局办公厅,环办[2003]25号,2003年3月25日);

(7)《关于当前经济形势下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工作的通知》(国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环办[2008]95号),2008年12月4日);

(8)《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4号,2001年1月8日);

(18)《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

(19)《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

(20)《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10)《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 号;

(11)《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

(1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 1.4.3 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1)《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贵州省人大常委会,2009.6.1);

(2)贵州省人民政府,黔府函[2006]117号 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水功能区划的批复 及贵州省水利厅、贵州省环境保护局,《贵州省水功能区划》(2016);

(3)贵州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通知》黔卫发[2008]98号;

(4)《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贵州省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利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22号,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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