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2013-07-27
3711000103603 行政许可 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 服务指南 东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发布 2018-10-21 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 服务指南 目录

一、办理要素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4

(二)实施机构…4

(三)申请主体…4

(四)受理地点…4

(五)办理依据…4

(六)办理条件…5

(七)申请材料…5

(八)办理时限…7

(九)收费标准…7

(十)咨询服务…7

二、办理流程

(一)申请…8 1.

提交方式…8 2.获取收件编号…8 3.获取收件凭证…8

(二)受理…9 1.材料补正…9 2.获取受理(不予受理)凭证…9

(三)办理进程查询…9

(四)获取审批决定书…10

(五)流程图…10

三、法律救济…10

(一)投诉…10

(二)行政复议…11

四、表单填写…11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11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11

五、有关说明…11 附件1…12 附件2…14 附件3…33 附件4…34

一、办理要素 办理要素包括:事项名称和编码、实施机构、申请主体、受理地点、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与依据、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服务等.

(一)事项名称和编码 事项名称: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 编码:3711000103603

(二)实施机构 东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三)申请主体 1.医师执业注册及变更注册申请主体: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拟在东港区卫生局审批的机构中执业的人员.

(四)受理地点 东港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

(五)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1998年6月通过,2009年8月修改)第十三条、第十七条;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第一批取消下放行政审批项目和承接国务院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2014年5月鲁政字〔2014〕100号)附件1第22项. 3.《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2017年4月1日起实施)第九条、第十条.

(六)办理条件 1.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医师资格或助理医师资格;

(2)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的中止注册的情形消失的,且满2年;

(3)经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4)经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健康体检,并合格. 申请医师变更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医师资格或助理医师资格;

(2)已在取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执业;

(3)变更主执业机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备案、注销等注册事项的.

(七)申请材料 1.申请医师执业注册,应当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原件,1份) (2)近6个月二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原件,1份)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原件,1份) (4)市卫生计生委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原件,1份) (5)培训考核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获得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复印件,1份) 获得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需提交在省卫生厅指定的培训机构接受3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证明. 2.申请医师变更注册,应当向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窗口提交下列材料: (1)变更主执业机构需提供材料: ①《医师执业、变更执业、多机构备案申请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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