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2013-07-19
安徽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 数据采集处理实施指南(试行) 安徽省应急管理厅 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2019年4月前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关信息化建设要求和2018年省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原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原省环境保护厅、省交通运输厅于2018年10月9日联合印发了《全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建设实施方案》(皖安监三〔2018〕122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为规范本系统建设的数据采集处理工作,依据《实施方案》,省应急管理厅在委托中国化学品安全协会起草《安徽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处理规则(试行)》的基础上,经省内外充分调研、聘请全国知名专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形成了《安徽省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数据采集处理实施指南(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指南》),作为该系统建设、数据采集和处理的基本准则. 《实施指南》主要分为数据采集和数据处理两部分.数据采集分为互联网数据采集和物联网数据采集2类:互联网数据采集涵盖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及港口、码头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采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础数据、项目信息、3D建模和高清方位图信息、安全风险信息和应急资源数据5项;

物联网数据采集涵盖全省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采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报警数据、现场视频(含异常情况下高速公路视频)、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定位信息3项.数据处理分为统计数据处理和实时动态数据处理两类:统计数据处理主要基于互联网数据,建设全省 一企一档 、 重大危险源数据库 、 一张图一张表 和 应急资源数据库 等模块;

实时动态数据处理主要基于物联网数据,包括工艺报警(含工艺参数过程报警和关键联锁回路摘除、自身故障系统报警)数据、安全风险信息和相关许可证有效期等,具有动态风险发现、预测预警、安全提示、监管服务和大数据分析评估等功能. 《实施指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了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确定了不同类型企业数据采集的范围、内容及注意事项;

着眼防重大事故、控重大风险,从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企业的重点场所、重点设施风险管控着手,重点防范因安全管理不善引发的燃烧、爆炸、中毒类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实施指南》所有版权归安徽省应急管理厅、安徽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所有.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厅反馈. 目录

第一章 数据采集

1

一、企业基础数据

1

(一)企业基本信息

1

(二)企业专项信息

1

二、项目信息

4

三、企业3D建模和高清方位图信息

4

四、安全风险信息

4

(一)安全风险评估诊断分级数据

5

(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

5

五、工艺报警数据

5

(一)采集对象和类型

8

(二)采集程序

8

(三)采集范围

6

六、现场视频

10

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实时定位信息

10

八、应急资源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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