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3-07-19
东营市环境保护局 东环审〔2017〕115号 关于山东沃融化工有限公司 1000t/a芳纶及聚合单体项目(一期)第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批复 山东沃融化工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山东沃融化工有限公司1000t/a芳纶及聚合单体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

经现场检查及建设项目联席会研究(2017年第15次专题会议),批复如下:

一、项目位于山东河口蓝色经济开发区滨园路以南、兴园路以东.项目一期工程分二个阶段建设.项目第一阶段,以对硝基氯苯、液氨、15%氨水为原辅材料生产对硝基苯胺,项目产生的对硝基苯胺母液与硫酸反应生产副产品氯化铵、硫酸铵.项目第二阶段,生产的对硝基苯胺再以甲醇为溶剂进行加氢反应生产对苯二胺,设计年产对苯二胺4000t,部分用作本厂三期工程芳纶的原料,其余外售.本次验收1000t/a芳纶及聚合单体项目(一期)第一阶段对硝基苯胺及其副产品氯化铵、硫酸铵生产装置.项目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总投资6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 2016年2月16日,东营市环保局对《山东沃融农业科技开开有限公司1000t/a芳纶及聚合单体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东环审〔2015〕45号)进行了批复.2017年9月29日,东营市环保局出具了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复函.2017年9月29日,东营市环保局出具了同意项目分期建设,分期验收复函.项目未批先建,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清理整顿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字〔2015〕170号)的要求,属于规范类项目,已由河口环保分局依法查处.项目于2014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4月建设完成.2017年8月5日至6日,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测.2017年9月12日,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 项目建设中发生如下变动:项目一期工程分二个阶段建设,第一阶段建设生产对硝基苯胺及其副产品氯化铵、硫酸铵生产装置,第二阶段建设对苯二胺生产装置;

对硝基苯胺、氯化铵、硫酸铵使用一套烘干装置,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增加了箱式真空泵(以清水为吸收液)对冷凝器无法吸收不凝气进行吸收处理;

原环评批复尾气吸收系统收集沉渣经闪蒸干燥后送对苯二胺装置用作原料,实际生产对苯二胺装置未建设,尾气吸收系统收集沉渣(主要为对硝基苯胺)经闪蒸干燥后作为产品外售.依据山东致合必拓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编制的《关于山东沃融化工有限公司1000t/a芳纶及聚合单体项目(一期)第一阶段验收监测报告》,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项目供热依托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对硝基苯胺装置氨回收尾气、氨回收罐溢出废气、硫酸铵装置蒸发结晶经冷凝后不凝气全部送喷淋吸收塔处理,以水为吸收剂,吸收液回用装置,尾气经同一根15米排气筒排放;

对硝基苯胺、氯化铵、硫酸铵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处理后,尾气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液氨采用带压钢瓶储存,罐区母液储罐、氨水储罐、甲醇储罐呼吸气引入水洗装置,硫酸储罐进行碱封,对硝基苯胺装置抽滤工段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喷淋塔处理;

离心废水、地面清洗水、初期雨水、生活废水送山东沃驰化工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场,经"微电解+四级芬顿氧化+水解酸化+CASS+A2/O"工艺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0)B级标准并满足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水标准后送东营国中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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