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2013-07-19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领导,落实联动机制. 市局社会宣传处是文明行业创建的责任单位,负责牵头、协调;

市局环卫管理处负责整个创建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组织实施;

市市容环境质量监测中心及市废弃物管理处负责日常具体工作的推进落实和专业考核.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是文明行业创建工作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建立工作机制,推动创建重心下沉,将街道、居委及街道市容环卫管理部门、行业龙头单位等纳入工作体系,增强文明行业创建力量.

(二)建立工作制度,强化监督管理. 各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要根据创建工作的总体目标和实施要求,制定创建工作管理办法、责任到人;

形成规范性工作要求和系统性的评价体系,委托专业中介机构开展文明行业创建社会满意度测评,进一步促进服务质量提升,强化行业监督管理.

(三)改进设施设备,提升服务形象. 积极争取公共服务财政投入,强化机械设备、环卫设施的更新改造,为文明行业创建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保障;

同时,要积极推进道路清扫、生活垃圾清运预算定额的执行,提高一线环卫职工的工资待遇和福利,提升行业的整体服务形象.

(四)加强典型引领,及时总结推广. 要勇于探索与尝试管理的新办法、新技术,善于挖掘在创建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特色班组,通过总结经验,树立典型,起到宣传、推动、促进作用.市局在各区县形成管理经验的基础上,适时组织交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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