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08-01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新上一台2吨/时天然气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德州中大饲料有限公司 编制时间:二零一九年一月 国家生态环境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30个字(两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它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新上一台2t/h天然气锅炉项目 建设单位 德州中大饲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光国 联系人 刘传虎 通讯地址 山东省平原县龙门经济开发区西区 联系电话

13516308939 传真 -- 邮政编码

253100 建设地点 山东省平原县龙门经济开发区西区 立项审批部门 平原县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9-371426-77-03-000380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D4430热力的生产和供应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7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20 其中:环保投资 (万元)

4 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 20% 评价经费 (万元) / 投产日期 已于2017年5月建成 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德州中大饲料有限公司原有1t/h燃煤锅炉为配料环节提供蒸汽,燃煤锅炉热效率低,废气采用低硫煤+旋风除尘器处理,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不符合国家环保政策.根据《10t/h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全部实施清洁能源替代》(德改办字[2016]47号)的要求,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要用天然气、电、太阳能或者轻质燃料油锅炉代替或安装在线监测.因此企业投资20万元新上2t/h天然气锅炉替代原有1t/h燃煤锅炉,目前锅炉已安装完毕,本项目为未批先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部令第44号和2018生态环境部部令1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 三十

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92、热力生产和供应工程中其他(电热锅炉除外) 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德州中大饲料有限公司委托山东伟峰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接受委托后,对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资料收集和类比调查的基础上,按国家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编写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项目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分析 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项目不属于 鼓励类 、 限制类 、 淘汰类 规定内容的范围,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选址符合性分析 项目位于山东省平原县龙门经济开发区西区德州中大饲料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锅炉房内,不新增用地,根据平原县国土资源局提供土地证明(平国用(04)字第00356号)(具体见附件4)可知,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平原县总体规划要求.同时,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项目的建设不属于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范围.

3、三线一单符合性 (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 根据《德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德州市划入省级生态红线范围的包括省级以上森林公园5处(夏津黄河故道国家级森林公园、乐陵金丝小枣省级森林公园、临邑红坛寺省级森林公园、陵城区东方朔故里省级森林公园、平原鲁北省级森林公园);

省级以上湿地公园9处(禹城徒骇河国家湿地公园、夏津九龙口国家湿地公园、齐河黄河水乡国家湿地公园、德州减河国家湿地公园、平原马减竖河省级湿地公园、武城四女寺省级湿地公园、禹城鳌龙省级湿地公园、运河经济开发区西陈沟省级湿地公园、运河经济开发区古运河九龙湾省级湿地公园);

世界文化遗产1处(京杭大运河德州段);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13处(沟盘河水库、丁东水库、大屯水库、齐河县水厂、禹城第二水厂、夏津水库、武城建德水库、禹城如意湖水库、平原相家河水库、宁津惠宁湖水库、乐陵碧霞湖水库、庆云严务水库、临邑利民水库). 本项目选址不在《德州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划定的一级(Ⅰ类红线区)和二级管控区(生态保护红线区)范围内,详见附图4. (2)与环境质量底线的符合性 环境质量底线是对已无环境容量的,新上、增加污染物总量的项目坚决不批.本项目所排放的废气污染物均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在可接受范围之内.本项目周围大气环境容量可以承载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目标可达.经预测,本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均能满足相关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不影响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完成,本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不大,满足环境质量底线要求. (3)与资源利用上线的符合性 资源利用上线是对突破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上线的项目坚决不批.项目不新增建设用地,工艺简单,主要为少量锅炉用水及用电.项目满足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与德州市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项目与《德州市人民政府的通知》(德政字[2017]34号)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项目与德政字[2017]34号文相关分析一览表 基本原则 项目情况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红线管理要求的项目. 不属于 以下9类项目未按规定进入园区、园区未开展规划环评或不符合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各类专业园区发展规划及园区环境准入条件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1.化工石化项目;

2.纺织印染项目;

3.制浆造纸项目;

4.制药项目;

5.有色金属冶炼项目;

6.铅蓄电池制造项目;

7.皮革鞣制项目;

8.电镀项目;

9.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项目. 不属于 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养殖场项目. 不属于 新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不属于 新增加产能,不能等量置换的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合成氨项目. 不属于 涉及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造纸、焦化、氮肥、农药、有色金属、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电镀等行业(国家鼓励发展的除外)不能实现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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