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3-07-04

六、监督检查要求

(一)统一思想,科学计划.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是《安全生产法》赋予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必须将监督检查工作列入本单位本部门依法行政的主要内容.各镇、街道、开发区要科学编制的本地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经市政府批准后,报市安监局备案.各行政村(社区)要制订覆盖全村企业的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当地镇、街道、开发区备案.各相关单位不得随意调整、改变监督检查计划,因情况变化确需对计划作出调整的,需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报市安监局备案.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明确市安监局与镇、街道、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市安监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市重点监管企业的执法检查,同时加强对各地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不再行使已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和相关强制措施权.镇、街道、开发区具体行使下放的行政处罚权和日常监督管理权,市安监局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市重点监管企业以外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属地镇、街道、开发区处理;

各镇、街道、开发区发现市重点监管企业的违法行为应及时移送市局处理.

(三)依法检查,严治违法.严格按照总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要求实施监督检查.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必须责令整改,经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到期后,整改仍不到位的必须严肃处理,该立案的必须立案;

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及时报告上级部门,该停产的必须停产,该挂牌整改的必须挂牌督办,强化隐患闭环工作,落实隐患整改的各项措施;

存在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依法从严处理;

对涉及其它相关政府部门管理职责的必须及时移送处理;

对可能涉及刑事犯罪的必须按 两法衔接 要求依法处理;

对工伤事故多发的企业,要加大监督检查的频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四)规范执法,强化考评.牢固树立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服务的理念,严格落实《江阴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工作规范》的要求,监督检查信息必须按要求及时录入江阴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智能一体化平台和安监总局执法检查信息直报系统.严格执行执法文书使用的各项要求,规范使用各类法律文书.市安监局在作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各镇、街道通报;

各镇、街道在作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市安监局备案.市安监局定期组织对各单位监督检查计划落实情况和违法行为的立案查处情况进行考评和案卷评查,考评、评查情况按期通报,并将监督检查工作和执法办案情况列入市政府对镇、街道、开发区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内容. 各镇、街道、开发区于2018年3月30日之前将2018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报送市局备案. 附件:江阴市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企业名单 附件 江阴市2018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企业名单 辖区序号 企业名称备注 高新区

1 江阴新和桥化工有限公司

2 液化空气上海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

3 江阴新树工程塑料有限公司

4 江苏中德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5 江苏美阳科技有限公司

6 江阴市长江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7 江阴中南重工有限公司

8 中粮麦芽(江阴)有限公司

9 江阴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