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lay 2013-05-15

垃圾存放处应远离生产车间、原粮和成品库至少25米;

垃圾应定期清理出厂,并对垃圾存放处随时消毒. -3- AN/TOO01―2015 4.2.1.5 谷子加工区域内应无虫鼠患,灭鼠不得使用药剂. 4.2.1.6 谷子加工区域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及其它动物. 4.2.2 生产车间 车间通风良好,设计合理,具有足够空间,生产流程设计符合《其他粮食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要求,厂房与设施必须严格防止鼠、蝇及其他害虫的侵入和隐匿. 车间地面平整、光洁、干燥;

内墙及天花板内墙和天花板采用无毒、不易脱落的装饰材料;

车间内有通风、散热的设施,防止粉尘污染. 4.2.3 生产设备 谷子加工企业必须具有清理设备、脱壳设备、碾米设备包装设备.分装企业需具备包装设备. 生产设备使用的润滑油不得滴漏于车间地面;

应定期清理生产设备中的滞留物料,防止霉变 ;

加工设备中与被加工原料直接接触的零部件材料应选用无污染材料;

加工机械设备与被加工原料接触部位不允许有漏、渗油现象;

筛片、碾米室、抛光室、色选机通道等不允许有油漆或油污. 4.2.4 人员 4.2.4.1 人员类别 谷子加工企业应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 4.2.4.2 人员卫生 从事谷子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证明. 凡患有消化道传染病、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 卫生的疾病人员,不得进入厂区.生产人员进车间应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并保持整洁 ;

生产人员上班前洗手,班中便后应洗手;

生产人员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车间内禁止吸烟、随地吐痰、乱丢杂物、摆放与生产无关的杂物.

5 生产过程的控制 5.1 加工工艺 谷子→去杂→碾磨→精选→定量→包装→成品. -4- AN/TOO01―2015 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不可逆,应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

防止原料与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 5.2 检验 谷子加工企业应当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并按规定实施出厂批批检验. 5.2.1检验设备 应有与检验要求适应的检验(化验)室和检验设备. 5.2.2检验人员 检验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产品的检验能力,取得从事质量检验的资格. 检验人员应对原料进厂、加工直至成品出厂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做好原料验收、半成品检验和成品检验工作. 5.2.3 检验项目、方法 检验项目为 GB

2715、GB/T

11766、GB/T8232规定的检验项目、方法 . 5.2.4 记录控制 各项检验控制应有原始记录;

各项原始记录按规定保存;

原始记录格式规范、填写认真.

6 质量管理 6.1 管理制度 谷子加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实施从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与检验、产品出厂检验到售后服务全过程质量标准化管理,管理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 企业可以根据国际通行的质量管理标准和技术规范获取质量体系认证或者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 6.2 档案及记录 人员健康档案、人员培训档案、设备档案、原粮及成品米档案、原粮产地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档案等各种档案齐全. 生产车间的交接班记录、检验(化验)室计量器具档案和使用记录、检验报告及记录等各种记录完备. 各种档案和记录应由专人负责管理 6.3 制度实施检查 企业每年应评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对生产车间每3个月进行一次制度实施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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