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3-05-09
附件: 2008-2010年度 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 商务部 2008年5月

一、总说明

(一)我国地域广阔,疫病、洪水、干旱、地质灾害等频繁发生,这些因素直接引发生活必需品市场的异常波动,影响人民群众生活和社会稳定.

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及时了解生活必需品市场变化情况,是进行市场调控,确保生活必需品供应及市场稳定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务院赋予商务部 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等职能,制定《城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报表制度》.

(二)本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核批准.

(三)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负责本制度报表的接收、监测系统建设、信息加工整理及发布等.

(四)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样本企业包括超市、农贸市场和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样本企业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并经商务部同意.所推荐企业需在当地具有较强的代表性.

(五)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负责督促样本企业及时、准确填报各项监测指标,并做好生活必需品市场分析及预测预警工作.

(六)如生活必需品市场发生抢购、脱销断档、价格大起大落等异常情况,监测样本企业应立即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商务部报告.

(七)商务部和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对样本企业报送的数据严格保密,未经企业同意,不得将数据用于政府统计分析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

二、报表目录

(一)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1表);

(二)超市生活必需品监测周报表(零售1表);

(三)农贸市场生活必需品监测周报表(零售2表);

(四)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必需品监测周报表(批发1表);

(五)农副产品批发市场生活必需品监测月报表(批发2表).

三、填报单位 企业1表由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填报,零售1表由超市填报,零售2表由农贸市场填报,批发1表和批发2表由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填报.

四、报送方法 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和监测样本企业原则上通过互联网报送信息.地方商务主管部门登录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shscyxs.mofcom.gov.cn),点击 添加企业用户 ,系统自动生成企业编码,商务主管部门为企业设定登录密码,填报相关信息,并将企业编码和登录密码告知监测样本企业.监测样本企业登录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系统,点击 数据报送 ,按系统提示填报数据. 不具备互联网报送条件的企业可以通过传真方式上报数据.受报单位:商务部市场运行调节司,传真:010-85093844.

五、报送时间

(一)企业1表:企业首次注册时填报,如相关信息发生变化,需及时进行更新.

(二)零售1表、零售2表、批发1表:常态情况下,监测样本企业于每周一上午10:00前报送上周五的价格和销售情况. 黄金周 期间及市场发生重大异常波动时,启动日报制度,监测样本企业于每日上午10:00前填报前一日市场情况.

(三)批发2表:监测样本企业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市场情况.

六、报表格式 城市生活必需品监测样本企业基本情况表 表号:企业1表 制表机关:商务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37号 有效期至:2010年7月20 年 法人单位名称 法人单位代码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所在地区 法人代表 企业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 手机传真电子邮件 企业简介 超市生活必需品监测周报表 表号:零售1表 制表机关:商务部 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 批准文号:国统制[2008]37号 有效期至:2010年7月 序号 商品名称 零售价格 (元/公斤) 零售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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