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3-05-08 |
(十)招标代理服务费:本次招标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各位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具体收费标准按成交金额的1.35%计取,(应控制在宁府办【2017】134号文件的规定范围内).中标服务费在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十一)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未书面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而放弃响应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宁都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宁都县党政大楼 联系人:张筱丽
电话:13870736706 代理机构: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都县博生西路10号(老八商行)4楼 联系人:杨松生
电话:13870778561
邮箱: 1653105886@qq.com ?
二、磋商须知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响应邀请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采购.
2、定义 2.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江西建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2 响应供应商 系指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3 采购人 系指本次采购项目的采购单位. 2.4 公章 系指供应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