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wtshxd 2013-05-06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泾源县蒿店林场、沙塘林场和大雪山林场基础设施工程 建设单位 泾源县林业局 法人代表 禹新仓 联系人 梁彬 联系电话

136449538555 传真 / 邮政编码

756400 通讯地址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泾源县 建设 地点 泾源县蒿店林场、沙塘林场和大雪山林场 立项审批部门 泾源县经济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泾发改审发[2019]9号 建设 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型 及代码 N7810市政设施管理 占地面积(m2) / 绿化面积(m2) / 总投资 (万元)

305 其中:环保投资(万元)

7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2.

30% 评价经费 (万元) / 预期投产日期 / 工程内容及建设规模:

一、项目背景 随着国家生态环境建设投资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生态移民搬迁人数的增加,泾源县森林生态修复面积越来越大.国营林场在加快森林资源培育、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挥科技示范、促进林业产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实施生态移民整体搬迁后,预留了大量的耕地,为生态林业建设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实施基础设施工程,能够确保生态移民搬迁成果,进一步完善森林在生态恢复中的强大功能,带动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加速整体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步伐,促使退耕还林地和荒山未成林造林地尽快郁闭成林;

加快宜林荒山荒地和撂荒耕地的造林绿化进程. 项目完成后,只要科学管理,可充分发挥国有林场的骨干作用.改善林场基础设施条件为社会提供大量优良种苗,推动城乡造林绿化进程,促进全区林业建设事业健康稳步发展.项目实施后,进一步改善了贫困林场生产条件及职工生存环境,充分调动了林场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增强了林场发展后劲和 造血 功能,使林场在全县生态林业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更加明显.项目实施后,可使林场原有的各种资源和技术得到充分合理的利用,一方面基础设施条件改善后,日光温室可培育出良种壮苗,为林业生产提供优质的容器苗,提高造林成效;

另一方面,由于职工居住条件的改善,使职工提高了归属感,在森林资源保护、人工造林、抚育管护、病虫害防治等各个林业生产环节更加认真、精心.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为科学客观的评价项目建设过程中以及建成后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82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泾源县林业局(以下简称 建设单位 )委托评价单位承担 泾源县蒿店林场、沙塘林场和大雪山林场基础设施工程 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评价单位在对该项目可研及有关资料研读的基础上,结合现场踏勘的实际情况,编制完成了《泾源县蒿店林场、沙塘林场和大雪山林场基础设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上报审批.同时,为建设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现状工程概况 ⑴现状工程 蒿店林场护林点将原有蒿店乡政府进行改造,主要用于护林人员办公,休息等,占地面积为560m2.沙塘林场护林点包括办公楼、住宿楼、职工活动室和温棚,占地面积为6000m2. ⑵存在问题 蒿店林场办公楼走廊阳台没有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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