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2019-08-0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2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7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15 第四部分 合同书格式

35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46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对汕头市澄海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政府采购备案编号:2018260

二、采购项目编号:440515-201808-310-0001

三、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服务采购项目

四、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2960000.00元.

五、服务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19年6月底前完成.(如国家污普办有最新时间更新安排,以上级通知要求为准).

六、项目内容及需求:普查任务为汕头市澄海区内约8600个工业污染源,完成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污染物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并按要求填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企业基本信息普查表》、《工业企业废水检测数据结果表》、《工业企业主要产品、原辅料、能源消耗、生产工艺普查表》、《工业企业废水治理与排放情况普查表》、《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核算信息普查表》、《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普查表》、《工业企业工业锅炉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普查表》等系列相关表格,经由区域普查指导员审核无误后,按照国家、省、市等上级普查部门的要求开展数据审核、汇总.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提供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5、具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或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环境监测类CMA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8月17日至2018年8月23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

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2017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原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原件;

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或检验检测机构认证证书(环境监测类CMA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10、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11、以上资料一式三份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A4纸)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交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除外),资料不全者拒绝受理,序号4-7可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附表1提供.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9时30分(注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

一、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9月5日上午9时30分. 十

二、开标地点: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2楼201号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

三、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 十

四、招标文件(点击可下载)在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汕头市政府采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8年8月17日起至2018年8月23日17时止),如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 十

五、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泰然路环保大楼 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

电话:0754-85892741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2楼201号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

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电子邮件:gdhsgs@126.com 采购人:汕头市澄海区环境保护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6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一、目的 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明确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并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和技术规范等,省市也相应印发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4 号)、《关于印发《汕头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8〕19号)等文件,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精神,高效率、高质量地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保障普查的顺利完成,我区拟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我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 自2017年12月28日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第三方机构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国污普〔2017〕11 号),明确第三方机构可参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以来,大量第三方机构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并充分准备参与到普查中来,鉴于我区普查工作涉及面非常广、要求高、难度大、任务重,为确保普查(入户调查)工作能顺利完成,我区拟择优选取目前已具备成型普查技术团队的第三方机构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

二、项目普查(入户调查)任务 普查任务为汕头市澄海区内约8600个工业污染源,完成企业基本情况,原辅材料消耗、产品生产情况,产生污染的设施情况,各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排放去向等),各污染物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并按要求填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业企业基本信息普查表》、《工业企业废水检测数据结果表》、《工业企业主要产品、原辅料、能源消耗、生产工艺普查表》、《工业企业废水治理与排放情况普查表》、《工业企业废水污染物产排污系数核算信息普查表》、《工业企业生产工艺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普查表》、《工业企业工业锅炉废气治理与排放情况普查表》等系列相关表格,经由区域普查指导员审核无误后,按照国家、省、市等上级普查部门的要求开展数据审核、汇总.

三、 工作内容

(一)制定实施方案 按照国家、广东省已经下发的相关清查建库、质量管理、数据审核、数据录入与传输等技术规定,以及区域普查员和区域普查指导员选聘、汇总分析清查结果、建立普查名录库、数据处理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澄海区的辖区实际制定《汕头市澄海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实施方案》、《汕头市澄海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控制方案》等相关方案.

(二)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相关污染源普查技术骨干以及普查培训师资,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培训的人员包括本次污染源普查涉及到的相关单位人员、企业相关人员、污染源区域普查员和区域普查指导员等.培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等的实施方案、工业污染源的技术规定、相关调查制度、实地调查等.

(三)全面入户调查工作 按已经核实的普查小区分配区域普查员和区域普查指导员,按照国家要求逐户普查,全面调查工业污染源普查单位的基本信息、活动水平、污染治理及排放信息;

核算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

将调查所得信息上传国家普查系统,形成澄海区污染源普查数据库. 按照国家、省、市等上级普查部门的要求开展数据审核、汇总.

(四)普查工作总结报告 按照国家、广东省以及汕头市污普机构的要求,编制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总结报告,协助完成普查成果的发布以及后期修正工作.

(五)提交成果 1.汕头市澄海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实施方案;

2.汕头市澄海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资料;

3.汕头市澄海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录入数据;

4.汕头市澄海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入户调查)工作总结报告;

四、 工作质量要求

(一)按照国家、省、市、区等各级普查部门普查要求及技术规范完成各项普查工作,获得采购人认可,并按要求通过国家、省、市等上级普查部门的质量抽查、核查和验收.

(二)在项目服务期间,要做好普查数据的备份,并确保在出现数据或数据库故障或丢失时能较为直接的进行数据恢复.

(三)在项目服务期间,中标人除必须接受上级普查部门及上级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的监督指导、质量抽查、核查,对提出的意见进行核实修改外,还要接受国家、省、市普查部门不定时的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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