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ZCYTheFirst 2019-07-31
贺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办公室文件 贺污攻办发〔2019〕2号 贺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贺州市2019年度大气污染 防治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企业: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和《贺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经贺州市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同意,现将《贺州市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贺州市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 2.2019年市、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 3.有关单位名单 贺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 贺州市2019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方案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确保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 年)》、《广西壮族自治区2019 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实施计划》和《贺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编制本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实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提升和细颗粒物(PM2.5)下降为首要任务,消除重污染天数.到2019年,全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以下简称优良率)不低于91.5%,PM2.5平均浓度不高于36微克/立方米.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加快编制 三线一单 ,优化产业布局.加快推进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的编制工作,2019 年底前完成 三线一单 编制.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钢铁、化工、建材、有色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大 两高 行业产能淘汰和压减力度.贯彻执行自治区严格控制 两高 项目投资审批的实施意见,坚持和完善我市 两高 项目联席会议审查制度,严控 两高 项目盲目上马.(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生态环境局等;

各县(区)人民政府) 按照国家16 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工信部联产业〔2017〕30 号)要求,强化部门联动,以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为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我区落后产能有序退出.严格控制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制定年度化解过剩产能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案,完成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牵头单位:市工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等;

各县(区)人民政府) 3.落实重污染企业搬迁或改造.对能耗高、排放大的工业企业,推动企业整体或部分重污染工序向有资源优势、环境容量允许的地区转移或退城进园,实现装备升级、产品上档次、节能环保上水平;

对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落后产能和 僵尸企业 ,以及环境风险、安全隐患突出而又无法搬迁或转型企业,依法实施关停.(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4.推进各类园区循环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大力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对重点园区进行集中整治,限期进行达标改造,减少工业聚集区污染.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有条件的工业聚集区建设集中喷涂工程中心,配备高效治污设施,替代企业独立喷涂工序.(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局、科技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动燃煤和生物质锅炉治理 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采取综合减煤措施,利用可再生能源、天然气、电力等能源替代煤炭消费,降低煤炭消费比重,重点削减非电煤炭消费总量.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可统计、可核查.结合《广西县域工业园区规划调整实施方案》(桂政办电〔2018〕291 号)等工业园区规划调整的实施,推动工业园区开展 一区一热源 升级改造,鼓励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进行供热改造,在热电联产规划指导下,推动供热范围内的落后燃煤小热电和燃煤锅炉关停整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工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推进 气化广西 工程,按照 宜管则管、宜罐则罐、远近结合、分步实施 原则,以县县通天然气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 气化广西 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逐步开展清洁燃料升级换代过程,加快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提升天然气利用水平.加快新能源项目并网投产,重点加快推动存量项目建设,争取2019年底实现累计并网新能源项目超过65万千瓦.(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发展改革委、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3.推进燃煤和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3部委《关于加强锅炉节能环保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特设〔2018〕227 号)要求,推广高效节能环保锅炉、推动锅炉节能环保改造、淘汰落后锅炉.对县级及以上建成区的燃煤锅炉开展拉网式排查,排查出的燃煤锅炉要逐一登记,建立管理清单和台账,坚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制定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分类提出整治要求,2019 年6月底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全面开展每小时10 蒸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依法依规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2019年底前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的60%.对10蒸吨以上各类燃煤锅炉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严格执行锅炉废气排放标准,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继续使用.全市县级及以上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各县(区)人民政府) 开展生物质锅炉综合整治.对全市县级及以上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内的生物质锅炉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锅炉规模、分布、燃料、炉型、治污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建立管理台账,2019 年6月底前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加强对生物质锅炉的环境执法监管,特别是加强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的生物质锅炉的监管.生物质锅炉鼓励采用专用锅炉,禁止掺烧煤炭等其他燃料,配套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工信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开展柴油货车污染治理 1.加强柴油货车污染管控.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超标排放监管执法等措施,加快淘汰老旧柴油货车.推进柴油货车遥感监测设备系统建设.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采用新能源或使用清洁能源汽车.建立完善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安全监管、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超载超限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控制装置、OBD、燃油和车用尿素质量,以及尾气排放达标情况.(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建立完善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I/M 制度).2019 年6 月底前,环境保护、公安交管与交通运输部门建立排放检验、执法处罚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鼓励督促指导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到维修单位(M 站)进行维修治理,再到排放检验机构(I 站)复检合格后方可上路行驶.I 站和M 站数据应实时上传至有关部门,实现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2.加强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启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划定工作.2019 年底前,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登记.加强对新生产、销售的工程机械定位系统和实时排放监控装置安装情况的监管.加快推进老旧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淘汰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农机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3.加强油品监督管理.自2019 年1月1日起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油,禁止销售普通柴油和低于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实现车用柴油、普通柴油、部分船舶用油 三油并轨 .建设完成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全生命周期环境监管档案,打通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做到炼厂、油库、加油站、重点用油企业、柴油货车全覆盖,实现对车用油品、车用尿素、船用燃料油的生产、销售、使用全过程溯源管理.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假冒劣质油品,确保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国税局、贺州海事局、中石化贺州分公司、中石油贺州分公司;

各县(区)人民政府) 4.推进油气回收治理.2019年底前,所有加油站、油罐车完成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商务局、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推进面源污染治理 1.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各县(区)要建立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和信息化监管平台,严格施工监管,完成扬尘整治.各类工地要做到周边围挡、密目安全网、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严格执行市住建局提出的 六个一律 、 八个百分之百 .预计闲置3 个月以上或预计2019 年11 月以后仍不能开工或恢复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对裸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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