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2013-04-21

3、投标人必须为所投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经销代理商,如为经销代理商的必须取得制造商或总代理的授权书和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专业的售后服务能力;

5、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包组2:

1、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助听器生产厂家或助听器验配经销商;

3、 验配经销商需提供品牌代理授权证书;

4、 生产厂家需提供产品注册证、合格证、当地服务商网络;

5、 投标人在投标时必须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招标文件公示 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请点击下载),公示期为2014年11月20日至2014年11月26日五个工作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11月21日至2014年11月27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购买方式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投标人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12月11日上午9: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4年12月1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广东省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长平路89号长联大厦11楼 采购人联系人:谢先生 采购人联系

电话:0754-88237078 采购人传真:0754-8862475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 总体说明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关于预算金额 (1)本项目总预算人民币1,650,000.00元,其中包组1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预算人民币800,000.00元,包组2残疾人助听器适配预算人民币850,000.00元. (2)项目预算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 (3)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4)2个包组各评选前第1名中标人作为承接该分包的供货,结算金额按单批供货实际数量乘以中标单价计. (5)各分包年度供货总金额不超过该分包的预算金额. 适用范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及各方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关于投标项目 本项目为汕头市 残疾人医疗康复救助基金 辅助器具、助听器适配采购项目,共分为2个包组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被确定中标的供货单位将签订采购协议,作为年度供货资格,负责本项目1年需求的供应.投标人可选择部分或所有分包进行投标,但应对所选分包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包组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合格的投标人 具有投标邀请中所述资质的供应商均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投标人无政府采购不良记录.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投标人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好,有经营实力和履约能力,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的法律、行业、地方法规.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其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关于定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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