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2019-07-31
目录 目录 I 概述51总论

8 1.

1 评价目的

8 1.2 总体构思

8 1.3 编制依据

9 1.4 评价时段

12 1.5 评价等级、评价范围、评价内容、评价重点

12 1.6 环境影响识别

16 1.7评价标准

17 1.8 产业政策及选址合理性

21 1.9环境保护目标

36 2 项目概况

38 2.1 集中加工区概况

38 2.2 加工区已入住企业情况

55 2.3 拟建项目基本情况

60 2.4 产品方案及规模

61 2.5 项目建设内容及项目组成

61 2.6 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63 2.7 主要生产设备

63 2.8 公辅及储运工程

65 2.9 项目总平面布置

66 2.10 主要经济技术技术指标

66 3 工程分析

68 3.1 生产工艺原理

68 3.2 生产工艺流程及主要产污环节

68 3.3 物料平衡和水平衡

72 3.4 拟建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治理及排放情况

75 3.5 非正常排放

85 3.6 清洁生产

85 3.7 总量控制指标建议

92 4 区域环境概况

95 4.1 自然环境

95 4.2 土地利用现状

99 4.3 区域规划

99 4.4 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

99 5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10 5.1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与评价

110 5.2 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

114 5.3 声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

114 5.4 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115 5.5 地下水影响预测与评价

116 5.6 土壤影响预测与评价

119 5.7 人群健康影响分析

119 6 环境风险评价

128 6.1 环境风险识别

128 6.2 评价等级及评价范围

132 6.3 源相分析

137 6.4 事故后果分析

139 6.5 风险事故防范措施

139 6.6 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143 6.7 小结

144 7 污染防治措施分析及可行性分析论证

147 7.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

147 7.2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技术可行性

148 7.3 噪声防治措施及技术可行性

150 7.4 固体废物处置技术可行性

150 7.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技术可行性

151 7.6 拟建项目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152 8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54 8.1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54 8.2 环境效益

154 9 环境环保管理和环境监测

156 9.1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156 9.2 污染源排放清单及验收要求

158 9.3 环境监测计划

164 9.4 环境信息公开及人员培训

167 10 结论和建议

169 10.1 项目概况

169 10.2 项目与相关政策、规划的符合性

169 10.3 环境功能区、环境质量现状

169 10.4 自然环境概况及环境敏感目标调查

170 10.5 环境影响及环境保护措施

170 10.6 清洁生产

172 10.7 公众参与

172 10.8 总量控制

173 10.9 选址合理性、平面布置合理性

173 10.10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

173 10.11 环境管理和监测计划

174 10.12 结论和建议

174 附图和附件 概述

1、建设项目特点 重庆市进壹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摩托车,汽车零部件表面处理的企业.该公司拟投资1000万元,租用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的第1栋厂房第3层部分车间,新建1条镀镍铬生产线,配套建设实验设施、办公室、检验室、化学品仓库等辅助生产设备,总产能为:镀硬铬6万m2/a、镀镍铬4万m2/a.项目建成后水、电、污水处理、危险废物贮存等共用公用环保工程均依托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的设施. 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以下简称 集中加工区 )总投资约1.28亿元,占地面积100.7亩,规划年电镀面积约300万m2,规划电镀污水处理站总规模为5000m?/d.主要规划镀种包括:镀锌、镀铜、预镀铜、镀镍、预镀镍、镀铬,不涉及铝、锡、铅、镉、汞、金、银、有氰电镀等生产工艺.2011年7月,重庆智伦电镀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编制了《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重庆市环保局以 渝环函[2011]406号 对《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批.2014年4月,重庆智伦电镀有限公司拟在原规划镀种及电镀规模不变的基础上,新增130万m2/a的表面处理规模,委托重庆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完成了《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划调整后,遵循主要污染物总铬、六价铬、总镍、COD等总量不增加的原则,原规划镀种及电镀规模不变,新增表面处理规模包括含氰镀金、镀银、仿金镀10万m2/a、化学镍5万m2/a、阳极氧化115万m2/a,预计规划调整后加工区总规模将达到430万m2/a.重庆市环保局以 渝环函[2014]500号 对《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审批.据此建成的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已经建了标准厂房、废水处理站、锅炉房、变配电房,废物临时储存设施、事故池等一系列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入驻具体项目的条件.

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重庆市进壹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后科环保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单位成立编制工作小组,通过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结合项目的特点编制完成了《重庆市进壹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新建电镀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主要评价工作过程如下: (1)研究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及相关规划等,依据相关规定确定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

(2)收集和研究项目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相关文件,进行初步工程分析,明确拟建项目的工程组成,根据工艺流程确定产排污环节和主要污染物,同时对拟建项目环境影响区进行初步环境现状调查;

(3)结合初步工程分析结果和环境现状资料,识别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筛选主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因子,明确评价重点,确定评价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及评价标准;

(4)制定工作方案,在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并进行进一步的工程分析,根据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源强以及结合项目区环境特征,采用模式计算和类比调查的方式预测、分析或评价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范围以及引起的环境质量变化情况,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论证建设工程的可行性;

(5)根据国家和地方环保规范要求建设单位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活动,征求并分析公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对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的环境污染与生态影响,通过对拟建工程环保设施的技术经济合理性、达标水平的可靠性分析,提出进一步减缓污染的对策建议;

(6)在对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的基础上,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

3、初步分析判断 根据收集的相关资料分析,项目符合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要求,符合《电镀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重庆市电镀行业准入条件(2013年修订)》、《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定)》(渝办发[2012]142号文)等相关要求,符合重金属污染防治相关要求.

4、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拟建项目租用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已建成标准厂房,项目仅对厂房地坪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及设备安装调试.施工期无土建施工仅有设备安装,基本无环境影响.因此本项目主要关注项目营运期环境影响.结合项目特点,本项目营运期主要污染物为生产线产生的各类废水及酸、碱雾等废气,固体废物则主要为镀铬线槽体产生的废槽渣、废滤芯等.因此,本次营运期主要关注生产线废水、废气及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5、环境影响报告书主要结论 拟建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区域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通过治理有大幅削减,在采取和落实本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程度能得到减轻,预测表明对评价区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清洁生产水平为II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企业),项目污染物满足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6、感谢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得到了重庆生态环境局、重庆市双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重庆智伦电镀有限公司以及建设单位的大力支持,在此一并致谢!

1 总论 1.1 评价目的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结合周边现状调查情况和项目的特点,分析项目建设的政策及规划的符合性;

通过工程分析统计项目污染物的产排放量,预测项目进行过程中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提出合理可行的预防、减缓措施,使工程建设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为管理部门提供科学依据. 1.2 总体构思 拟建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主要评价思路如下: (1)根据建设项目性质及所属行业特征,本次评价工作将以工程分析为中心,着重分析工艺过程、排污特征,核算污染物排放量,同时根据项目生产工艺及技术装备分析,论述各种环保措施的技术经济可行性、合理性,并分析项目清洁生产水平,界定清洁生产等级. (2)通过调查项目区环境状况,分析项目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根据分析结果,进一步提出污染防治措施,并反馈于工程设计,从而为工程建设及其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本项目租赁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新建的标准厂房(现已建设竣工)作为生产车间,施工期间主要进行装修和设备安装等活动,且集中于生产车间这一有限场所内,施工活动内容较简单,且时间短,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因此本次评价在环境影响评价时段上将以运行期为主,施工期环境影响仅作简要说明. (4)由于项目位于集中加工区,污水处理设施、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等一些公用环保设施均依托集中加工区,因此评价应重点论证依托集中加工区公用环保设施的可行性. (5)本项目较多公用辅助工程均依托加工区现有设施,加工区规划环评及规划调整环评已取得重庆市环保局批复.因此,总体上,本项目环评工作可依据、利用部分规划环评及规划调整环评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可适当简化分析、评价. (6)根据《大足表面处理集中加工区规划调整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对加工区污水处理站污水排放对苦水河和小安溪河的影响进行了预测、分析,故本次环评中将简化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内容,直接引用该预测分析. 1.3 编制依据 1.3.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修订);

(2)《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

(3)《中国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修订);

(4)《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修订);

(5)《中国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7月修订);

(6)《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18年修订);

(7)《中国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年修订);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

(9)《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及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1号,2018年4月28日);

(10)《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国函[2011]119号);

(1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订版);

(12)《三峡库区及其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版)》(环发(2008)16号);

(13)《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14)《关于加强突发事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15〕15号);

(15)《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

(16)《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实施);

(17)《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

(18)《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1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20)《电镀行业规范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64号);

(21)《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7〕第11号);

(22)《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第270号令);

(23)《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渝府发[2016]19号);

(24)《重庆市地表水域使用功能类别划分规定》(渝府发〔2012〕4号);

(25)《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开发园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的通知》(渝环发[2005]45号);

(26)《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对易撒漏物质实行密闭运输的通告》(重庆市人民政府第164号令);

(27)《重庆市排污口设置管理办法》(渝府发[2005]36号);

(28)《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2011年);

(29)《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43号);

(30)《重庆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159号);

(31)《重庆市电镀行业准入条件》(2013年修订);

(32)《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电镀行业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法[2006]126号);

(3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深化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办法[2006]99号);

(3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通知》(渝办发[2012]142号);

(35)《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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