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ksr 2013-03-18

4、质量保证 4.1质保期: 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从货物交货并安装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5、售后服务 5.1提供7*24小时的技术咨询服务. 5.2在质保期内,如有制造质量问题或技术缺陷,中标供应商应在2小时响应并达到现场,24小时内解决问题.在24小时内无法修复或需要返厂进行维修的,中标供应商应予免费提供备品备件更换,保证采购人工作及时正常运行;

5.3培训:中标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免费培训2名操作管理及维护人员,达到熟练掌握产品性能,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四 其他要求及说明 交货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如需安装调试的,必须在此时间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方式:成交供应商将货物运至交货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交由使用单位验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前的一切风险、责任和费用. 结算方法 2.1 付款人: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 2.2 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95%,一年后(无质量、售后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问题),双方认可无异议,再无息付5%的余款. 3.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采购,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产品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产品调试、测试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采购人在开标前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考虑本项目部分装备为定制品的特殊性,建议各投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因踏勘产生的费用与安全责任自负.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