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3-02-27

一、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4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2分;

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2分. 按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文件化的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6 无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印发的,不得分;

安全生产目标内容不完善(如目标中只有伤亡指标的)的,扣3分;

目标不合理或不明确,每处扣1分. 按照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生产经营中的职能,制定安全生产指标和考核办法. 根据所属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能,分解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制定实施计划和考核办法.4 无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的,不得分;

无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不得分;

实施计划无针对性的,扣2分;

缺一个基层单位和职能部门的目标实施计划或考核办法的,扣2分.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3 无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

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2分;

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3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

未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

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印发的,扣2分;

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小计

20 得分小计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 企业应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

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每人扣2分;

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6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2 未设立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分;

成员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1分.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3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

未跟踪上次会议工作要求的落实情况的或未制订新的工作要求的,不得分;

无会议记录的,扣2分;

有未完成项且无整改措施的,每一项扣1分. 2.2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并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保证有效执行;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保证其有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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