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3-02-27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R0005-2011)第1号修改单 (对2011年11月第1版的修改) (征求意见稿) 修改前 修改后 3.

9.3.1 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险程度的确定 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险程度按照HG 2066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确定,该标准没有规定的,由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参照GB 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的原则,确定介质的危害性. 3.9.3.1 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险程度的确定 介质毒性危害程度和爆炸危险程度按照HG 20660《压力容器中化学介质毒性危害和爆炸危险程度分类》确定,该标准没有规定的,由移动式压力容器设计单位参照GBZ230-201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的原则,确定介质的危害性. 3.11.2 罐体用管法兰 (2)充装液化石油气、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以及强渗透性中度危害介质的罐体,其管法兰应当按照行业标准HG/T 20592至HG/T 20635系列标准的规定,至少应当选用高颈对焊法兰、带加强环的金属缠绕垫片(如填充带为柔性石墨)和专用级高强度螺栓组合. 3.11.2 罐体用管法兰 (2)充装液化石油气、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以及强渗透性中度危害介质的罐体,其管法兰应当按照行业标准HG/T 20592至HG/T 20635系列标准的规定,密封垫片应采用带加强环的金属缠绕垫片和专用级高强度螺栓组合.无法采用以上管法兰密封组合的场合,由设计人员根据介质、压力与温度特性确定法兰连接结构. 3.11.8 管路 (5)管路焊接完毕后应当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无损检测,合格后以1.5倍罐体设计压力或者1.67倍气瓶公称工作压力进行耐压试验,并且以罐体设计压力或者气瓶公称工作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 3.11.8 管路 (5)管路焊接完毕后应当按照本规程的要求进行无损检测,合格后以罐体或者气瓶耐压试验压力进行耐压试验,并且以罐体设计压力或者气瓶公称工作压力进行气密性试验. 3.11.10 装设卸液泵的要求 装运冷冻液化气体和液态二氧化碳的移动式压力容器需装设卸液泵时,应当同时装设北斗定位系统并按照本规程1.7的规定办理,装运其他介质的移动式压力容器一般不得装设卸液泵.装设卸液泵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易燃或易爆介质时,还应当装设定位系统并且必须具备在特定地点受控卸液的功能. 5.10 安全使用要求 (5)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之间相互装卸作业,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向用气设备进行充装;

5.10 安全使用要求 (5)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之间相互装卸作业,除应急情况下需要经过当地应急救援组织部门的批准外,禁止移动式压力容器在许可充装地址以外的地方直接向气瓶进行充装;

5.12.1 临时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 临时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是指由境外制造,用以包装境内企业进口的原料、物料的,并且介质卸载完成后再出境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5.12.1 临时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 临时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是指产权注册在境外,用于进出口的原料、物料的包装,完成介质卸载或者充装后复运出境的移动式压力容器. 5.12.2 临时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4)临时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不得在境内充装. 5.12.2 临时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管理 (4)临时进口移动式压力容器取得充装地省级质监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在境内充装(满足5.12.4要求且介质充装后即出境的临时进口罐式集装箱除外). 5.12.4 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临时进口罐式集装箱(以下简称临时罐箱)的安全管理 对符合《国际海运危险货物运输规则》,按该规则进行检验并且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的临时罐箱,如果介质卸载后不再在境内进行充装,可免除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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