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静看花开花落 2013-01-24
附件: 关于对钦南区创建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区市级评估意见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标准及评估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工作规程》和《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评估验收工作的补充通知》精神,经钦南区教育局申请,我局组成了评估组于4月27―30日对钦南区创建 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区 进行市级评估验收.

评估组随机抽检了钦南区康熙岭中学、沙埠中学、久隆中学、那丽中学、船厂中学、龙门港学校、黄屋屯八一小学、久隆青草小学、那思米子小学、尖山中心校、东场中心校、那彭中心校等12所义务教育学校,跑面组检查了5个镇共8所学校.评估过程,听取了钦南区教育局关于开展创建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区 工作情况汇报,受检学校校长关于创建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学校 工作情况自查自评汇报,校长当场答辩,巡视校园和室场管理,查阅档案资料,召开教师、学生、家长座谈会等方式对学校进行全面、科学、客观的评估,按创建达标《评估标准及评估办法》和《评估工作规程》的要求,逐项评估打分.评估组认为钦南区在创建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区工作中有组织、有认识、有保障、有成效,基本同意钦南区教育局的自评,受检的12所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市级评估总分达到400分以上,达到自治区规定的标准要求,经市教育局党组同意后,向自治区教育厅申请对钦南区进行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区评估验收.现将市级评估验收意见反馈如下:

一、创建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区工作主要措施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创建达标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 钦南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的发展,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按法定要求确保 三个增长 ,并将教育经费优先安排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为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活动以来,钦南区委、政府的领导十分重视创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区工作的开展,把创建工作作为钦南区当前教育的主要中心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区委、政府多次了解开展工作情况,分管教育的区领导、人大、政协等领导多次深入学校检查指导工作. 钦南区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基教、教研、督导、人事、电教、计财等股室领导为成员的钦南区创建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区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研究制定了《钦南区创建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区实施工作方案》、《钦南区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工作的通知》,动员全局力量,组成五个指导、督查小组,分片包干负责,定期研究、分析、总结工作成效,落实整改措施. 各义务教育学校都相应成立了创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学校工作领导机构,设立办公室,制定了工作计划,按各时段的工作要求,认真抓好整改工作.

(二)广泛宣传,加强培训,进一步提高对创建达标工作的水平 钦南区教育局较重视 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 活动的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的宣传作用,利用宣传专栏、墙报、拉横额和召开校会、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师生座谈会、家访、举办文艺晚会、体育运动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工作,让每位教职工、学生都深刻领会创建达标学校的重要性、让每位家长都知道创建达标学校的重要意义. 2009年6月2日,组织了全区中小学校和教育局干部100多人参加了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年活动启动视频会议,会后,及时组织召开了全区动员大会,认真贯彻自治区有关文件和视频会议精神,组织了全区中小学校长认真学习《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规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县(市、区)评估标准及评估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利用暑假和秋季学期开学前,组织教师培训.钦南区教育局组织了县区级指导专家和股室干部深入各镇中小学,指导学校制订活动方案和创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学校的工作计划,6月27日,又组织中小学校长和城区学校中层以上的领导参加市级专题培训,同时,还先后组织部分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到先进地区学习考察,不断提高了校长对创建学校的认识,推进了全区创建义务教育学校常规管理达标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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