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3-01-14

(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可为参加大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2.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提供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及银行融资担保. 3.无论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融资担保,只要供应商未履行保函所保证的义务,担保公司即刻履行担保责任. 4.有关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事宜,供应商可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网址:www.ccgp.dl.gov.cn)查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工作的通知》(大财采〔2013〕364号),或向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联系咨询,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中山路88号天安国际大厦48层

电话:(0411)39917759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构成 1.招标文件包括: 投标邀请函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三章 项目需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附件2 评标办法 附件3 资格性审查 附件4 符合性审查 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期五(5)天以前按招标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截止期五(5)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 2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3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3在投标截止期前,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4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5为使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以自行决定,依法延长投标截止日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均应使用中文.

(二)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法定授权委托书;

2.承诺书;

3.报价函;

4.资格证明文件;

5.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6.企业概况;

7.项目业绩;

8.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汇总表;

9.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简历表;

10.服务工作方案;

11.其他资料;

12.开标一览表(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对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且单独递交,否则,招标方有权拒绝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三)投标函 投标人应完整地填写招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格式和投标报价表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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