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2012-12-27
附件3 2017年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应聘须知

1、哪些人员可以应聘?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凡符合《2017年任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的条件及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者,均可应聘.

2、哪些人员不能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简章》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必须在2017年4月12日前取得,在资格审核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

4、 应届毕业生 如何界定? 《简章》及本须知中提到的 应届毕业生 ,系指纳入全国统一招生、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2017年应届毕业的学生.

5、对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有什么要求? 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7年4月12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

6、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的人员能否应聘? 学历学位高于岗位要求,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可以应聘.

7、如何界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 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应届毕业生还未颁发毕业证的,如因最终颁发的毕业证书与应聘时提供就业推荐表上专业不一致,导致被取消应聘资格的,责任自负.

8、哪些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报考时需提供哪些材料? 根据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 三支一扶 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为任城区籍或在任城区从事基层服务的,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3年、2014年、2015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仅限2012年选聘人员)报考的及任城区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除出具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和毕业当年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 到村任职 项目人员出具选聘主管机构认定的证明材料;

参加 三支一扶 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 三支一扶 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以上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考核材料;

参加 西部计划 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任城区籍退役大学生士兵,资格审查时还需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及区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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