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645135144 2012-12-27
职工劳动权益简明手册 常州市总工会 目录

一、劳动合同…3

二、工资与分配…12

三、社会保险…22

四、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36

五、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42

六、劳务派遣工的权益保护…47

七、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49

一、劳动合同

1、为什么要订立劳动合同? 订立劳动合同可以有效地维护用人单位与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

以劳动合同的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使双方之间有了一个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订立劳动合同有利于用人单位自主用人,也有利于职工自主选择职业.对农民工来说,订立劳动合同更是维护自身利益的重要手段.

2、怎样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主要程序有:(1)用人单位向求职者介绍拟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在订立劳动合同以前,用人单位应当向求职者如实详细地介绍拟定劳动合同的条款内容、涉及的有关情况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用人单位还有义务回答求职者的询问、意见和要求.(2)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求职者依法就劳动合同的条款经过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达成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劳动合同即告成立.当事人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规定试用期(对新职工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限).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进一步考察被录用职工的综合素质,了解其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是否与其担任的工作相称.如果不符合招工条件,或与其承担的工作不相称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

3、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 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注意以下问题:(1)应首先衡量自己是否符合用人单位的用工条件.(2)订立的劳动合同既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又要结合实际.(3)对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要准确理解,避免误解和歧义.(4)劳动合同订立的日期和生效日期要明确.

4、用人单位不与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第82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职工订立书面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职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对于用人单位恶意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协商,主张支付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并支付双倍工资.

5、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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