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里红妆 2012-12-26

十、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浙江同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二环北路喜得宝家具广场4楼];

联系人:张瑛;

联系

电话:0575-85154988.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绍兴市凤林西路151号1402室);

联系人:应春兴;

联系

电话:0575-85209806. 十

一、联系方式: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龚征亚 0575-85127153 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委员会党校 陶爱君 0575-88129220 十

二、供应商注册: 参与绍兴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接受集中采购机构(下同)、采购单位的诚信管理和评价,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管理.供应商可通过绍兴公共资源网(http://www.sxztb.gov.cn)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 绍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 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委员会党校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二一七年九月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1项目名称:绍兴市委党校校园监控租赁项目 项目的实施规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 工期及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45天.如采购人认为必要,可延长至总计最长不超过60天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报名时交纳,可采用转账(外埠投标人建议电汇)等形式缴纳. 收款单位: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帐号:0900000103411100843

5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6 投标文件接收单位: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18室 商务文件资料、技术文件资料必须单独封装.

7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月日09:00时整

8 开标时间:2017年月日09:00时整 开标地点:绍兴市迪荡新城惠利街20号鼎盛时代大厦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8室9联系方式: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龚征亚 0575-85111480 中国共产党绍兴市委员会党校 陶爱君 0575-88129220

10 解释:凡涉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人

11 其他: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 (1)以中标通知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服务费的计算基数,具体比例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执行 收费标准:中标金额在100万以下部分为1.5%,100万-500万部分为1.1%,500万以上部分为0.8% (2)中标服务费的交纳方式: 用银行支票、汇票、电汇、现金等付款方式直接交纳中标服务费. 公司名称: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376658338665 开户行:中国银行绍兴市越城支行 (3)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纳 注: 供应商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对采购公告信息(含供应商资格条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但采购文件在发售或报名截止日后获得的,应当自截止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书面提出. 为维护绍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市场的正常秩序,进一步遏制串标、抬标行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凡在同一招标项目的评标中,发现有二份及二份以上投标文件的相互之间有特别相同或相似之处,且经询标澄清投标人无令人信服的理由和可靠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经评标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确认有串通投标嫌疑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予以废除,不再对其进行评审,也不影响招标工作继续评标.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允许获取.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应该按浙财采监[2012]18号和〔2007〕2号文件规定的时间要求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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