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2-12-24
邵市环评[2017]16号 关于邵阳湘村高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扩建年出栏10万头湘村黑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邵阳湘村高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邵阳湘村高科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扩建年出栏10万头湘村黑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邵阳县环保局的初审意见,以及申请批复的报告等相关材料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你公司于2013年在邵阳县金称市镇南冲村与塘田市镇乐家村交界处租赁山地1226亩,建设了年产4万头湘村黑猪生态养殖项目,现已建成投产.为满足市场需求,你公司拟投资1.58亿元,原地扩建年出栏10万头湘村黑猪项目,现有工程占地270亩,扩建工程占地345亩,不新征用地.扩建工程设计存栏种母猪4800头,种公猪81头,年产猪仔115200头,采用"全漏缝地板+尿泡粪"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6栋猪舍、有机肥加工车间、沼气池、沼气发电房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办公和员工生活用房依托原有工程.项目符合有关政策及规定要求,对于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具有积极作用.根据湖南景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在你单位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下,同意该项目建设.

二、在项目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优化建设方案及工程布置,减少植被破坏,临时用地及时恢复;

防止水土流失,保护好区域生态环境.

2、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施工场地进行挡护,保持场地车辆畅通,施工物料覆盖运输及堆置,现场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禁止高噪声设备夜间施工,建筑施工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修建废水隔油沉淀池,施工污水经有效处理回用;

施工弃土及时运送至当地建设部门规定地点处置,建筑垃圾经分类收集按要求送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采取封闭运输措施.

3、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建立完善场区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扩建工程猪舍冲洗水、猪尿液等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污染物须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后通过新建专用排水管道外排至夫夷水.同时设置事故应急池,对猪舍、储粪池、有机肥加工车间和污水处理站等地面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避免造成周边地下水污染.在专用排水管道建好后,现有工程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经管道排入夫夷水.禁止项目废水排入水库.

4、加强运营中废气污染控制管理.项目使用清洁能源,场区供电部分来源于沼气发电,生产生活供热均采用电能.厌氧发酵产生的沼气,通过干法脱硫处理后用于燃烧发电,废气污染物须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恶臭气体来自猪舍、猪粪尿池、污水处理设施、有机肥加工车间等,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恶臭气体的产生.一是合理规划布局,强化生产管理,建立完善的猪舍通风排气系统;

猪粪尿及时收集,对猪舍进行除臭处置;

设置管道收集输送污水,场区建立林地绿化带.二是加强污水处理站、有机肥加工车间等产生的臭气处理,通过除臭和植物屏蔽吸收等措施减少恶臭影响.三是保持养殖场清洁,定期喷洒除臭剂并进行清扫,及时将畜渣转移利用,防止畜渣堆积产生更多恶臭气体.通过采用各种处置和控制管理办法,使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限值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管道于楼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须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扩建工程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场界外东面350m、场界外西面270m、场界外北面40m,目前,防护距离内无居民,你单位应报请当地相关部门实行控规,此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等环境敏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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