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2012-12-18
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扩建年30万头生猪屠宰车间项目 公众参与说明 编制单位: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 编制日期:2019年5月 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扩建年30万头生猪屠宰车间项目公众参与说明 概述 项目名称: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扩建年30万头生猪屠宰车间项目 建设单位: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 项目投资:114.

7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占总投资的12.2%. 项目性质:改扩建.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丰源路383号. 项目周围环境现状: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昂昂溪区丰源路383号.项目厂界东侧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南厂区锅炉房;

南侧为蔬菜大棚;

西侧为铁路专用线,隔路为空地;

北侧为建伟路,对面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北厂区. 本项目公众参与参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格式要求》中规定要求. 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 2.1公示内容及日期 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于2019年2月13日委托齐齐哈尔齐大环境保护监测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9年2月20日通过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网站进行《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扩建年30万头生猪屠宰车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 首次公示内容: 建设项目名称、选址、建设内容等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寄送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提交意见. 根据本项目首次公示的日期及内容,本项目首次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情况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中规定的要求. 2.2公示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应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通过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网站公示,公示载体属于建设单位网站,故公示载体符合该公众参与办法要求.公示日期为2019年2月18日至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时. 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网站

网址:http://fineinfood.com/newsclass.aspx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网页截图如下: 图2.2-1首次环境影响评价网络公示截图 2.3首次公众意见反馈情况说明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首次公示期间,各项联系方式均未收到与本项目相关的公众意见反馈. 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3.1公示内容及时限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于2019年4月3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通过三种方式同步公开:1.通过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网站公示,公示日期为10个工作日;

2.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通过齐齐哈尔日报进行2次公示;

3.征求意见的10个工作日内在黑龙江丰源实业集团室外的公示栏进行公示. 第二次公示内容为: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的公众范围为所有对本项目有意见的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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