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贾雷坪皮 2012-12-13
灌阳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 (2018-2020年)(征求意见稿) 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切实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桂发〔2018〕13号)、《广西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桂政办发〔2018〕80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桂林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三年作战方案(2018―2020年)》(市政办〔2018〕56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作战方案.

一、作战目标 到2020年,县城建成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5年下降15%(即细颗粒物浓度控制在43微克/立方米及以下);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比2015年分别减少11.0%和14.5%.

二、作战任务 打赢蓝天保卫战,主要任务是优化 四大结构 ,实施 三大工程 ,强化 四项支撑 . 四大结构 即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 三大工程 即实施工业企业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程, 四项支撑 即强化区域联防联控、环境执法督察、科技创新和宣传引导.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进产业绿色发展 1.健全行业准入制度.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环境准入清单编制工作,明确禁止和限制发展的行业、生产工艺和产业目录.积极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新(改、扩)建石化、化工、建材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满足区域、规划环评要求.(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加大产业布局调整力度.鼓励现有工业企业按行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发展.(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安监局.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产能.严格执行自治区 两高 项目联席会议审查制度.对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按国家规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牵头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工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园区办.) 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和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牵头单位: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环保局、县工商质监局、县安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园区办.) 3.深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强化 散乱污 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依法停产整治.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实现 一证式 管理.(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工商质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构建清洁高效的能源体系 1.实施煤炭消费总量控制.2020年,全县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40%以下.新建耗煤项目实行煤炭减量替代,实行清单式管理,做到可统计、可核查.按照煤炭集中使用、清洁利用的原则,重点削减非电力用煤,提高电煤利用比例.(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推进天然气供销体系建设.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步伐.加快灌阳县县城城市管道燃气工程建设,推动油气输送网络向城乡基层延伸,提高油气输送调配能力.(牵头单位:县发改局.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市容局,县能源办,县燃气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 3.完善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将城市建成区及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纳入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结合城市发展规划和产业布局,逐步将禁燃区范围扩展到近郊和重点乡镇(街道)驻地.(牵头单位:县环保局.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园区办.) 4.深化燃煤锅炉整治.严格执行禁燃区管理规定,深化推进燃煤锅炉改用清洁能源.严格新建、技改项目燃煤锅炉准入,县城建成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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