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bingyan8 2012-12-08
周环批复〔2018〕32号 西安市周至县环境保护局 关于陕西宏开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的批复 陕西宏开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陕西宏开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建设项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结合西安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关于该项目技术评估报告(市评估函(2018)310号)项目技术评审会专家意见,我局对该《报告表》进行认真审查后,批复如下: 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西安市周至县九峰镇尚九二路3号,东临耿峪河堤西岸,南侧为荒地,西临尚九二路.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6万元.生产规模为年生产60万m3商品混凝土,设2条混凝土生产线主要产品为各强度等级的水泥砼.

二、审批意见 经审查,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周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了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代码:2018-610124-47-03-015002).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环境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地点、性质、规模进行建设和运行.

三、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 在项目工程运营过程中,你公司必须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运营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粉尘、锅炉燃烧废气、食堂油烟及噪声、固废控制等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运营期间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防尘措施.水泥和粉煤灰筒库经设备自带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后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的要求;

石子、砂等通过皮带输送机输送到搅拌站,采用封闭式皮带输送机;

沙石料场采取封闭式防尘棚;

生产用甲醇锅炉,锅炉燃烧废气经8米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2-2001). 项目生产废水由搅拌作业区北侧沉淀池沉淀收集后回用于混凝土搅拌用水,全部进入产品;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当地农民拉运浇地施肥. 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噪声后加强运营期间的噪声环境管理,严禁噪声扰民.

(四)运营期间沉淀池沉渣、除尘器集尘回用于生产;

废机油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回收处置.

四、该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环保"三同时"要求进行建设,在运营过程中自觉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到实处.

五、建设项目竣工,必须申请县环保局进行项目的环保验收,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

六、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采用的生产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生态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西安市周至县环境保护局 2018年9月13日 抄送:本局局长、纪检组长、工会主席、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