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2019-08-30
关于浙江七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600万件自动化传动生产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浙江七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浙江七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年产2600万件自动化传动生产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等有关材料收悉.

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九条等规定,经我局审查,提出如下环境保护审批意见:

一、根据你单位委托浙江省工业环保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报告表》等相关材料,以及本项目环评行政许可公示意见反馈情况,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你单位须严格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环保措施等要求实施项目建设,并作为你单位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

二、项目位于遂昌县工业园区毛田区块SGYP(2018)014号地块,总投资2800万元,占地面积13336m2,总建筑面积11915m2,主要建设厂房、办公楼等建筑物,并购置水汽联合雾化系统、注射机、真空热处理炉等相关生产设备,将钢锭等通过雾化制粉、粉末冶金制品成型、后处理、整形、机加工等工序,加工成自动化传动生产零部件,实施完成后产能为2600万件/年.

三、项目建设施工期间要落实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1、加强建设场地的避水和雨水收集处理,建设临时隔油沉淀设施,施工废水和场地雨水经集水沟进入沉淀池,经处理后部分回用于施工,多余部分达标排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2、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控制度标准,按照"六个100%"要求,保持施工场地清洁,施工场地应勤洒水抑尘,粉状物料运输及堆放应有遮盖.汽车运输、材料堆置等粉尘无组织排放源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装修过程中尽量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环保型材料,以减少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的影响,粉尘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3、施工过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及住户的影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涉及夜间作业的应预先向社会公告,施工期间噪声排放执行GB12523-2011《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4、妥善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四、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区产生的各类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1、落实厂区清污分流、雨污分流设施,加强初期雨水收集处理;

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标准限值)后纳管排放.按排放口规范化要求设置规范排放口.

2、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雾化制粉、筛分混料等工序的密闭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产生;

真空热处理炉、真空回火炉用电做能源.排放废气粉尘、镍及其化合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

甲醛、非甲烷总烃应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排气筒高度不得小于15m. 根据《报告表》计算结果,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其它各类防护距离要求,请你公司同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按国家卫生、安全和产业等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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