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8-27 |
3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
未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
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的,扣1分;
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小计
16 得分小计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2.1组织机构和人员 建立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制度.
3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
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
设置或配备不符合规定的,不得分. 根据有关规定和企业实际,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
3 未设立的,不得分;
未以文件形式任命的,扣1分;
未包括主要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相关人员的,扣1分. 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每季度应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会议纪要中应有工作要求并保存.
4 未定期召开安全专题会的,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