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08-30
(重发)2018年宁波中心站固定资产处置回收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前附表

4

一、总则

6

二、招标文件

7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

四、开标

10

五、评标

11

六、定标

12

七、合同授予

12

第三章 招标需求

13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14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1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7 附件一 投标函

17 附件二 开标一览表

18 附件三 资格证明文件

19

(一) 营业执照

19

(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就(重发)2018年宁波中心站固定资产处置回收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科信建代[2018] 1008号-1

二、项目概况: 品目 产品名称 数量 主要内容 一2018年宁波中心站固定资产处置 一批 电脑、数码产品及专业仪器回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的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在采购人处无不良履约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实行资格后审.

四、采购文件发售日期: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9年1月18 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允许潜在供应商前来认购采购文件.

五、采购文件售价、地点及方式:

1、采购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原报名单位需重新报名.

2、获取采购文件地址: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10楼);

(供应商报名前请先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

电话:13486682061)

3、购买时应出示的资料:(1)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原件(3)供应商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4、如需邮购(电子文档)采购文件的,有关的款项汇入,请按以下账号办理,本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户名: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3010122000113285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30日14:00

七、投标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2楼)

八、开标时间:2019年1月30日14:00

九、开标地点: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2楼)

十、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整,递交形式可选择银行汇票或电汇.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 月28 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 十

一、其他事项: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完成供应商注册. 采购人: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启运路86-2号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574-2789867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10楼 联系人:汤幸杰、严F瑜

电话:0574-89076310 传真:0574-8736089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2018年宁波中心站固定资产处置回收服务项目 采购人:宁波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574-27898679

2 采购数量及单位:采购清单仅作参考,以现场勘查确认数量为准.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投标报价:包含固定资产回收服务涉及的全部费用;

2、投标货币:一律以人民币报价;

3、本次采购最低限价:总价不得低于507元.

4、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本公司按2500元,向中标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费.

4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500元整 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提供履约保函,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后原额退还(不计利息).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不计利息). 投标保证金形式: 可选择:银行汇票、电汇.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为: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户名: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3010122000113285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月28 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请备注项目编号.

5 现场踏勘:/.

6 答疑与澄清: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19年1月18 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

招标采购单位将于2019年1月18 日17:00前组织答疑;

答疑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投标截止日期5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7 投标文件组成:正本

1 份;

副本4份;

8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30 日14:00,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2楼)

9 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年1月30 日14:00,浙江科信联合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南路598号九五国际A座2楼)

10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

第四章

11 评标结果公示:宁波政府采购网.

12 签订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采购内容变更的规定、中标供应商的投标响应、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承诺、中标通知书确定的规格、数量和金额、工期等签订合同.

13 履约保证金金额:/

14 付款方法和条件:

1、供应商须一次性支付完合同总价.

15 投标文件有效期:60天16 交货时间:支付完合同总价后一个月内,供应商须完成固定资产回收服务.

17 质量保证期(或保修期):/ 质保期内被免费更换的零部件质量保证:/

18 应提供的伴随服务:/

19 备品备件要求:/

20 货物送达现场:/

2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备选方案:不适用

23 质保期和售后服务保障或维修响应时间要求:/

24 开标顺序:投标文件开启并当场唱标.

25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一、总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重发)2018年宁波中心站固定资产处置回收服务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 采购人 )和采购单位. 2.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 产品 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产品、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 服务 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上门量体、售后服务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 项目 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 书面形式 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 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四部分).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特别说明: 1.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相互之间存在投资关系且达到控股的,同时提供的是同一品牌产品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或授权制造商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采购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3.所有书面形式都必须有单位法人签字和单位盖章.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需求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如有)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澄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五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2.采购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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