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2019-07-29
福建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适用于工业型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福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白京生(盖章或签字) 联系人李弥俭联系电话18805020112 邮政编码363302 环保部门填写 收到报告表日期 编号福建省环境保护局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1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福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海域) 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火田镇东车村 建设依据 闽发改备[2019]E080042号 主管部门 建设性质 新建行业代码 C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建设规模 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 用地面积 总占地面积24728.54m2,总建筑面积4546m2 总投资1200万元 环保投资 52万元 主要产品 名称 主要产品产量(规模) 主要原辅 材料名称 主要原辅材 料现状用量 主要原辅材料新增用量 主要原辅材料预计总用量 沥青混凝土 10万吨/年 碎石 ―― 93090吨/年93090吨/年 矿粉 ―― 5000吨/年5000吨/年 沥青 ―― 4500吨/年4500吨/年主要能源及水资源消耗名称 现状用量 新增用量 预计总用量 水(t/a) ――

2190 2190 电(kWh/a) ―― 30万30万 燃煤(t/a) 0#柴油(t/a) ――

50 50 燃气(万m3/a) 180#重油(t/a) ――

550 550 1.2项目由来 福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见附件一:营业执照)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系由法人代表白京生投资建设,总投资为1200万元,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火田镇东车村.公司租用他人的工业用地和厂房(该地块为周浩向福建瑞宝高分子树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宝公司 〉购买,目前土地产权证件正在办理过程中),主要从事沥青混凝土的生产、销售,生产规模为:年产10万吨沥青混凝土(见附件三:备案表). 项目从事沥青混凝土的生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令第682号,2017年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部令第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当地环保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查,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 十

九、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57、防水建筑材料制造、沥青搅拌站、干粉砂浆搅拌站(全部) ,需实行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管理.因此,福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江苏苏辰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 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 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见附件八:委托书).本环评单位接受委托后即派技术人员现场踏勘,经资料收集、分析、调研后,依据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的要求及本项目的特点和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区域环境概况 2.1地理 福建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沥青混凝土生产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漳州市云霄县火田镇东车村,其四至情况为:东、北两面均为果园,南面为漳州印美油墨有限公司,西面隔324国道为农田.云霄县地处福建省东南沿海,东经117°07′~117°34′,北纬23°45′~24°14′,东南与东山县隔海相望,西与平和县接壤,南与诏安县交界,北与漳浦县毗邻.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 2.2地形地貌 项目位于福建省东南部漳州市云霄县境内,区域地形地貌属微丘区,以侵蚀剥蚀地貌为主,为早期受构造作用形成的地形受风化剥蚀作用和流水的侵蚀作用形成:高程2~155m,相对高差50~90m;

山坡坡度一般10~25度,局部陡峻,坡度可达30~40度;

山体规模小,多呈浑圆形平顶状,常见孤丘、残丘,山脉脊线不明显;

主要由云母石英片岩、熔结凝灰岩、英安质凝灰熔岩、二长花岗岩、中细粒花岗岩等岩石构成. 2.3气象特征 该区域属南亚热带海洋性季风气候,气候温暖,阳光充足,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年平均气温21℃,全年最热为

6、

7、8月,月平均气温28℃,最冷为

12、

1、2三个月,月平均气温12℃.降雨充沛,年降雨量在1500~1800mm之间,主要集中在5-9月份,占全年降雨量的61%,而11月至翌年2月份降雨量较少,仅占全年的9%,大范围降雨有梅雨和台风雨两种类型,梅雨一般在5~6月,前后约50天.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季风较明显,冬季多为东北风,夏季则为西南风,多年平均风速为5.4m/s,主导风向的风速较大,东北风的年平均风速在7.1m/s,多年平均最大风速16.8m/s,最大风速为40m/s;

日照充足,热量资源丰富,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000小时左右,全年无霜期达328天. 2.4水文特征 云霄境内河流是由东、北、西部河流全部汇入漳江注入漳江湾内海;

东南部沿海河流分别注入东山湾内海;

唯有西南部官洋溪流入诏安县境.境内主要河流有漳江、官洋溪、竹港溪等13条溪流. 漳江干流:发源于平和县大峰山,从县北入境,全长66.2km,流域面积1038kO,径流总量101122万m3,包括客水15329万码.境内经乌螺、车墩、下河至西林与火田溪、南溪汇合而成.经城关至高塘分成南、北江,绕过佳洲岛至石仔关重新汇合,经船场、竹塔湖丘至石矾塔入海,坡降4.2‰,落差817m,河道平均坡降为4.2‰.漳江的最枯流量2m3/s发生在一月,最大流量在七月,多年平均流量为31.78m3/s.汇入漳江的主要支流有火田溪、安后溪、车圩溪、南溪、山美溪.

三、环境区划与评价标准 3.1环境功能区划与环境质量标准 根据2000年2月29日漳政[2000]综31号文件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漳州市环境空气功能区划》的批复 及漳州市城市环境规划修编(2000-2020年) 声环境功能分区和环境目标 的要求,项目所在地的水、大气、声功能区划如下: 3.1.1水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的废水经沿途沟渠排入北溪(漳江支流,自上游经火田镇的莆中至东车附近与漳江交汇),根据《漳州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北溪(自上游经火田镇的莆中至东车附近与漳江交汇)的水域环境功能为渔业、工农业用水,水质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见表3-1. 表3-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摘录) 污染物名称 Ⅲ类标准限值(mg/L) 水温(℃) 人为造成的环境水温变化应限制在:周平均最大温升≤1;

周平均最大温降≤2 pH 6-9 高锰酸盐指数 ≤6mg/L COD ≤20mg/L BOD5 ≤4mg/L 溶解氧 ≥5mg/L 氨氮 ≤1.0mg/L 3.1.2大气环境 大气环境根据环境区划有关规定,评价区域属二类功能区,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

1、表2二级标准,见表3-2. 表3-2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限值 标准名称 适用类别 标准限值 参数名称 浓度限值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 二级 二氧化硫 SO2 年平均0.06mg/m3 日平均0.15mg/m3 小时平均0.50mg/m3 氮氧化物 NOx 年平均0.05mg/m3 日平均0.10mg/m3 小时平均0.25mg/m3 总悬浮颗粒物 TSP 年平均0.20mg/m3 日平均0.30mg/m3 可吸入颗粒物 PM10 年平均0.07mg/m3 日平均0.15mg/m3 苯并(a)芘BaP 年平均0.001*10-3mg/m3 日平均0.0025*10-3mg/m3 3.1.3声环境 项目所在区域的声环境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表1中的2类标准,项目西临324国道,西面厂界噪声执行GB3096-2008表1中的4a类标准,见表3-3. 表3-3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摘录) 类别昼间夜间260dB(A) 50dB(A) 4a 70dB(A) 55dB(A) 3.2污染物排放标准 3.2.1废水排放标准 项目生活污水经处理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1中城市绿化标准后,作为厂区绿化用水或周边果树的浇灌.废水中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见表3-4. 表3-4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摘录) 项目 pH 色度 BOD5 氨氮 表1城市绿化标准 6-9 30mg/L 20mg/L 20mg/L 3.2.2废气排放标准 ①锅炉废气 锅炉燃油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规定的新建燃油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锅炉排气筒高度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第4.5条规定.见表3-5. 表3-5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表4(摘录)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燃油锅炉)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排气筒高度(m) 颗粒物 30mg/m3 排气筒或烟道 ≥8 二氧化硫 200mg/m3 氮氧化物 250mg/m3 烟气黑度(林格曼黑度,级) ≤1 排气筒排放口 备注:新建锅炉房的排气筒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排气筒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②烘干滚筒废气 烘干滚筒(重油燃烧器燃180#重油产生的废气,以及石料烘干、过筛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气,颗粒物执行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干燥炉窑标准,二氧化硫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4二级标准,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见表3-6. 表3-6 烘干滚筒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 排气筒高度(m) 颗粒物 200mg/m3 排气筒 ≥15 二氧化硫 850mg/m3 氮氧化物 240mg/m3 ③沥青烟 沥青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扩改建.废气中污染物的排放限值见表3-7. 表3-7 沥青烟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排气筒高度(m) 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沥青烟 75(建筑搅拌) 0.18 ≥15 生产设备不得有明显的无组织排放存在 苯并(a)芘0.3*10-3 0.05*10-3 0.008*10-3 臭气浓度 / / / 20(无量纲) ④碎石卸料、堆放过程产生的粉尘 碎石卸料、堆放过程产生的粉尘属于无组织排放,周界外颗粒物浓度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1.0mg/m3. ⑤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有关标准限值,见表3-8. 表3-8 油烟废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mg/m3) 排气筒高度(m) 油烟 2.0 烟道于楼顶排放 3.2.3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西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的4类标准,其余三面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表1中的2类标准,见表3-9. 表3-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摘录) 类别昼间夜间260dB(A) 50dB(A)

4 70dB(A) 55dB(A) 3.2.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修改单(2013年第36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的规定. 3.3环境质量现状 3.3.1水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19年4月16日发布的 福建省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状况(2019年1-2月) ,漳江4个监测断面(云霄菜埔、云霄公路桥、云霄高塘渡口、云霄下河桥)的水质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水质为优. 3.3.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漳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2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的函》,2月份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2.22~3.42,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华安县、东山县、诏安县、漳浦县、南靖县、云霄县、长泰县、龙海市、龙文区、平和县、芗城区.各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96.2~100%,平均为98.3%.云霄县综合指数2.63,达标天数比例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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