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麒麟兔爷 2019-08-28
附件 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 编制指南 北京市水务局 2016年9月 按照本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北京市开展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的批复》(国函[2016]83号),有效推进项目投资审批改革试点工作,更好地指导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工作,制定本编制指南.

一、总体要求 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以下简称 文件 )是对建设项目水资源、供水、污水排放、雨水排除、水土保持等涉水影响情况的总体描述,是对建设项目是否通过行政许可的主要依据.文件编制应体现科学性、规范性、客观性和真实性的原则.文件应按照本指南的要求编制. 文件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等的要求.内容应涵盖市政公共供水管网取水或郊区其他供水设施取水(以下简称自来水)、再生水管网取水、直接取用地表水或地下水、污(废)水排放、防洪及内涝分析与评价、蓄滞洪区和洪泛区内非防洪工程的洪水影响、水土流失预测及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等. 水源为地表水及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应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行)》(SL 322)编排文件中的相应内容;

蓄滞洪区和洪泛区内的非防洪工程建设项目,应按照《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导则》(SL 520)编排文件中的相应内容. 文件应清晰详细地反映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工作的全过程;

文件内容应层次分明、表述准确;

评价结论要客观公正;

提出的影响分析和方案措施要具体明确,具有针对性、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文件中文字应简洁准确,前后一致,

图表齐全;

数据应来源可靠,处理规范,计量单位标准化;

资料表述应有利于阅读和审查;

参考文献应注意时效性.

二、文件分类 文件编制指南分为房屋建设类、交通及其附属设施类、公共服务类及农林及生态环境类,各类水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要求见附件

1、附件

2、附件

3、附件4.

三、文件编制形式 文件分为报告书、报告表和登记表三种形式. 报告书、报告表应当包括封面、扉页、目录、正文、附件及附图等内容. 封面应包括标题、建设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委托编制的应有编制单位名称(加盖公章)、文件编制时间等. 扉页应包括项目负责人、编制人员及联系方式,且项目负责人及编制人员应附有手写签字. 目录应包括至少二级以上的标题及相应页码. 正文参照 北京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制指南 要求执行. 附件应包括文件编制的相关证明文件,可单独成册.

四、项目文件变更 水影响评价取得行政许可后,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单位应履行水影响评价变更手续. 建设项目取水水源发生变更的;

新水用水总量超过批复20%的、再生水用水量超过批复20%的;

供水、退水管线路由发生变化的;

污废水退入再生水厂发生变化的;

自建再生水处理设施规模发生变化超过10%的;

增加或者取消自建再生水处理设施的;

新打机井位置、取水层、取水量发生变化的;

更新机井取水层、取水单元、取水量发生变化的;

雨水排除标准及路由发生变化的;

下凹式绿地面积减小20%以上的;

透水铺装面积减小20%以上的;

蓄水池容积减小20%以上的;

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增加30%以上的;

开挖填筑土石方总量增加30%以上的;

线型工程山区、丘陵区部分横向位移过300米的长度累计达到该部分线路长度的20%以上的. 施工道路或者伴行道路等长度增加20%以上的;

应表土剥离量减少30%以上的;

植物措施总面积减少30%以上的;

桥梁改路堤或者隧道改路堑累计长度20公里以上的. 附件1 北京市房屋建设类建设项目 水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要求 北京市房屋建设类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包括项目及项目区概况、供水分析与评价、退水分析与评价、防洪及内涝分析与评价、水土流失防治分析及水影响评价结论共六部分内容,各章编写结构见 北京市房屋建设类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文件编制纲目 .各章编写要求规定如下. 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1 项目概况 1.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在相关规划中的地位、建设目的与性质,建设项目名称、项目地理位置(应附平面位置图)、项目法人单位、工程等级、项目类型、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投资、建设工期等. 2.项目组成及布置概况应包括项目建设基本内容,占地面积与建筑面积、单项工程的名称、建设规模、平面布置、竖向布置、拟选水源、所在区域自来水管网、污水管网、雨水管网、雨水管网排水标准、内涝标准、占地类型、土石方平衡及水土保持现状情况等(应附相应图件).扩建工程还应说明与已建工程的关系. 3.简述项目临时性征占地、进度安排、施工组织、施工降水方案等内容. 4.说明立项支持性文件及前期工作的开展情况. 5.编制依据,不再单独列出正式颁布的国家、地方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文件,只列与本项目有关的规划、设计等相关文件. 6.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特性表. 表1 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特性表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项目投资 建设规模 开工时间 完工时间

二、建设项目主要技术指标 指标(单位) 数量 指标(单位) 数量 征占地面积(hm2) 建筑面积(万m2) 硬化面积(hm2) 绿地面积(hm2) 建筑物工程面积(hm2) 透水铺装面积(hm2)

三、水影响评价技术指标 总取水量(万m3/a) 日均取水量(m3) 自来水取水量(万m3/a) 自来水日均取水量(m3) 再生水取水量(万m3/a) 再生水日均取水量(m3) 地下水取水量(万m3/a) 地下水日均取水量(m3) 地表水取水量(万m3/a) 地表水日均取水量(m3) 总退水量(万m3/a) 日均退水量(m3) 建设前径流系数 建设后综合外排径流系数 外部雨水管网排水标准 蓄水池容积(m3) 硬化地面透水率(%) 绿地下凹率(%) 损坏原地貌植被及水保设施面积(hm2)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总挖方(万m3) 总填方(万m3) 总借方(万m3) 总弃方(万m3) 表土剥离量(万m3) 表土利用率(%) 水土流失预测总量(万t) 新增水土流失量(万t) 扰动土地整治率(%) 水土流失总治理度(%) 林草植被恢复率(%) 拦渣率(%) 施工降排地下水量(m3) 林草覆盖率(%)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水土保持补偿费(万元) 1.2 项目区概况 1.简述项目区所属流域,项目区所在位置是否位于水源地保护区、地表水水功能区;

是否位于蓄滞洪区(应简述区域防洪基本情况);

是否位于崩塌、滑坡及泥石流易发区、低洼易涝区等情况;

在说明的过程中需有针对性的,与建设项目水影响评价有关的. 2.建设项目从已有供水工程或者公共供水管网取水的,应简要介绍项目周边供水系统的基本情况,包括管网大致布置、总体供水能力等. 3.说明建设项目取用再生水量、再生水来源及取水管道.说明建设项目污水排放的去向、周边污水管网情况以及下游污水处理厂是否有接纳条件等. 4.简述项目所在排水分区情况及本项目位于排水分区的位置,明确本项目是否处于本排水分区的低洼易涝区域. 5.简述建设项目区雨水的规划建设标准、排入下游的公共雨水管网条件,其中已建成区应明确现状雨水排除情况,新建成区应明确雨水排除规划. 6.项目区涉水专项规划情况,项目土地储备和土地公开交易项目涉水事项论证情况,及相关工程实施建设情况. 7.依据《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论述建设项目应属于北京非限制性发展的产业;

是否符合《北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限制国家和北京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产品及低水平重复的建设项目取水. 附项目区位置图、涉水管网路由图. 1.3评价范围及水平年 评价范围应明确建设项目涉水事项论证范围.应综合确定现状水平年和规划水平年,规划水平年为项目建成当年或投入使用第一年. 2.供水分析与评价 2.1 水源方案 建设项目取水量应符合区域用水总量控制要求,且不得超过规划水资源论证批复的用水指标.并附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意见,同时需满足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总量等水资源管理要求. 建设项目取用水优先使用管网水、地表水(含南水北调),鼓励使用再生水,控制使用地下水.中央空调冷却水、供热锅炉水等间接循环用水、绿化用水和道路浇洒等市政杂用用水、建设项目内部景观环境用水、洗车用水等应当使用再生水或者雨水.适宜使用再生水且在再生水管网覆盖区的应使用再生水. 论证自来水、再生水水源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从出厂水水质、水源供水能力及用户需求等方面论述是否具备供水条件. 如需完善水源工程,应明确建设水源工程的实施主体、建设时序. 2.2自来水管线 论证建设项目从公共自来水管网取水的可行性.从供水能力、接入条件等方面分析论证公共自来水管网取水可行性,并附自来水管网供水的支撑性文件. 项目新建外部供水管网的应明确管网工程的实施主体、建设时序. 2.3再生水管线 论证建设项目从公共再生水管网取水的可行性.从供水水量、水质、接入条件等方面分析论证公共再生水管网取水可行性,并附公共再生水管网供水的支撑性文件. 项目新建外部再生水管网的应明确管网工程的实施主体、建设时序. 2.4建设项目取用水合理性分析评价 分析论证建设项目用水、耗水和退水,评价项目取用水合理性. 建设项目用水定额应执行北京市地标用水定额标准、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无定额标准时,应参考区域用水效率控制指标、国内外同行业先进的用水定额、有关部门制定的节水标准和用水定额进行比较,并对照行业先进水平分析评价本项目的用水水平. 分析项目主要用水环节用水量和耗水量的合理性,论证建设项目的水源配置与用水环节的用水合理性. 改建、扩建项目,应调查分析已建工程的取、用、耗、排水情况,评价改扩建前后用水水平. 3.退水分析与评价 3.1污水管线 论证建设项目从公共污水管网排水的可行性. 污(废)水排入公共污水管网的,退水水质应符合《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要求,论证污水处理设施接纳污(废)水的条件. 项目新建外部污水管网的应明确规划污水管网工程的实施主体、建设时序. 3.2污水排水方案合理性论证 论证建设项目退水方案合理性.建设项目应符合北京市以及区县的污(废)水排除规划. 建设项目污(废)水排入规划污水处理设施的,退水水质应符合《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307)要求,论述论证建设项目污(废)水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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