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2019-12-31
扬州市建筑工程施工图 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 意见书编号: 10161-(2012)142 项目名称: 商业、办公、住宅、酒店综合楼及人防工程 审查机构: 扬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中心 颁书日期: 2012年04月12日 江苏省建设厅制 江苏华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的规定,受你单位委托,我机构对你单位报送的商业、办公、住宅、酒店综合楼及人防工程项目 施工图设计 文件进行了审查,形成审查意见附后.

请你单位会同相关单位认真修改、调整,并在 七 个工作日内将修改回复意见(含变更图纸,一式五份)送我机构复审. 二O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审查机构公章) (附14页审查意见)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商业、办公、住宅、酒店综合楼及人防工程 建设单位 江苏华江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新都路与润江路交汇处 建筑面积 23654.72 M2 建筑总高度 68.6 M 建筑层数 地下1层,地上21层 耐火等级 一级 场地类别 Ⅲ类 抗震等级 三级 人防等级 ―― 基础形式 桩基 结构体系 框架剪力墙 送审日期 2012-03-29 勘察单位 江苏长江机械化基础工程公司 资质等级 甲级 设计单位 陕西省现代建筑设计研究院 资质等级 甲级 审查意见审查范围 本次审查不包含:无. 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 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问题. 违反国家及地方节能建筑设计标准和节能要求的情形 本工程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基本齐全,节能设计存在不符合《强制性条文》和强制性标准的问题,设计应整改完善,并报我中心复查.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建筑专业:

(一)违反 强条 之处:

1、居住建筑屋面传热系数0.89,热惰性指标2.502,规范规定传热阻1.42.设计不符合DGJ32/J71-2008第5.2.1条规定.

2、居住建筑设计未交代分隔采暖空调居住空间与非采暖空调空间的楼板、隔墙.设计不符合DGJ32/J71-2008第5.3.1-1表格规定.

3、居住建筑节能说明交代塑料A

12、K=2.6,北向窗墙比专篇中交代0.30,北向飘窗规范限值0.9*2.7=2.43.设计不符合DGJ32/J71-2008第5.4.1条规定.

4、公共建筑地上采暖空调房间的地下室顶板无保温做法.设计不符合DGJ32/J96-2010第3.4.1-6的要求.

5、居住建筑南向、东西向和公共建筑南向、西向均未设置遮阳,仅有遮阳系数的计算,无构造及大样图.设计不能满足遮阳设计的要求,设计不符合DGJ32/J71-2008第5.4.1-

1、DGJ32/J96-2010第3.4.1-5表格的规定.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该项目施工图节能设计深度不满足《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的要求.节能设计依据中除图中所列之外,还应执行江苏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GJ32/J96-

2010、《江苏省居住建筑热环境和节能设计标准》DGJ32/J71-2008.应明确该工程项目节能水平的设计要求,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应分别有节能设计专篇(可参照《江苏省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参考样式》).节能设计存在施工图、节能计算书、节能设计说明三个设计文件内容不一致问题.图纸深度不足,缺少维护结构保温节点构造详图,保温材料与建筑围护结构的可靠连接措施未交待,外门窗中空玻璃厚度也没有,公共建筑节能计算书错误较多.因此,该项目节能设计应整改补充后重新报审.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设计参数应符合江苏省的地方标准.

2、应按照江苏省建筑节能设计专篇的样式(2009)版,分别编制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专篇.

3、居住建筑缺户门、单元门、阳台门、分户墙、分户楼板等内容.

4、门窗表中使用全玻窗、铝型材均为不合适的交代,应全面考虑节能型材料.

5、公共建筑中幕墙LOW-e应交代透光性能.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5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7 审查人 何伯海、申敏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5、10161-J03 审查人 徐静、王奇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丁渝靖、李加恩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8、10161-J19 2012.04.12 审查人 孔静、刘悦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07、10161-J14 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意见表 给排水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各用水点水压应符合DGJ32/J96-2010第6.2.3条的规定.

2、商业、办公、宾馆热水未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供给,设计不符合DGJ32/J 96-2010,6.3.2要求.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建议商业、宾馆、办公用水单独计量. 电气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低压无功补偿装置不符合DGJ32/J96-2010第5.1.5条.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缺电气节能设计专篇.所选镇流器应符合国家能效标准.照明(含二次装修设计)应采用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平面图中所注办公室LPD值不满足DGJ32/J96-2010之规定. 暖通专业:

(一)无违反 强条 之处.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未提供风管最小热阻,不符合DGJ32/J96-2010第4.3.15条文规定.

2、缺提供多联机的IPLV值,不符合DGJ32/J96-2010第4.4.12条文规定.

3、大楼空调系统缺少计量装置说明,不符合DGJ32/J96-2010第8.1.1及8.2.1条文规定.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未按《江苏省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节能专篇)编制深度规定》提供节能设计专篇.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5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7 审查人 何伯海、申敏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5、10161-J03 审查人 徐静、王奇 节能专项审查号 日期审查人 丁渝靖、李加恩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18、10161-J19 2012.04.12 审查人 孔静、刘悦 节能专项审查号 10161-J

07、10161-J14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一)违反 强条 之处:

1、电梯下到地下汽车库,汽车库与电梯间设置两个FM4(乙).设计不符合DGJ32/J26 -2006第8.5.6条规定(同时不符合扬建审【2008】13号的规定).

2、本工程门窗表中交代铝推拉外窗(应为断热铝合金),应设置防脱落装置.设计不符合DGJ32/J07-2009第4.10.5条规定.

3、设计住宅应考虑隔声要求,应符合DGJ32/J26-2006第5.4的相关规定;

办公、酒店应考虑隔声措施,应符合GB50118-2010第

7、8节的相关规定.

4、设计酒店应考虑无障碍客房.设计不符合JGJ50-2001第7.10.1条规定.

5、入口大堂监控中心、商店、行李房等门窗开向入口大堂,应设置乙级防火门.设计不符合GB50016-2006第7.2.3条规定(参照执行).

6、楼梯6设置MQ1与餐厅的开窗QBC20,位于转角处,距离小于2.0米.设计不符合DGJ32/J26-2006第8.5.2.3条规定(参照执行).

7、设计住宅应符合DGJ32/J26-2006第5.1.

1、5.1.2条规定.

8、按《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4.14.6条要求,住宅建筑中设有管理人员室时,应设置管理人员使用的卫生间,因此住宅底层管理室须设卫生间.

9、住宅飘窗SLTC6窗台距楼面高450,按《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6.6.3.2条规定,窗台应视作可踏面.按《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4.8.5条要求,窗台护栏高度从可踏面起算,保证不小于900,该窗详图中护窗栏杆高度650,达不到安全防护高度.

(二)违反 强标 之处:

1、地下室防火分区一和防火分区二,位于A轴线和L轴线,未能用防火墙或其他措施分隔,留有洞口.设计不符合GB50045-95第5.2.3条规定(防火分区三和防火分区四位于J轴线处,设置BFM1,应符合甲级防火门的要求,同样不符合此条规定).

2、地下室设置排烟口距离室外地坪高度500.设计不符合JGJ100-98第3.2.11条规定.

3、地下室楼梯顶部水平段应设置100高的翻边,楼梯踏步应考虑防滑措施.设计不符合GB50352-2005第6.7.8条规定(其他部位的楼梯同样存在此情况).

4、厨房热加工间设置外窗SLTC

1、SLTC10,此部位为厨房的热加工间,外部应设置防火挑檐.设计不符合JGJ64-89第3.3.11条规定.

5、四层平面设计排水长度大于9.0米,设计2%的排水坡度.设计不符合GB50345-2004第4.2.2条规定. 设计人 郝小峰 专业负责人 张欢 审核人 张欢 注册师 张欢 执业印章号 6100670-003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9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24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审查人 申敏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6 2012.04.12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6、设计住宅单元门FDM 1,应为电子对讲安全防卫门.设计不符合DGJ32/J26-2006第4.8.1条规定.

7、住宅设计室外空调隔板,包括粉刷在内600深.设计不符合DGJ32/J26-2006第7.2.2条规定,并应考虑安装方便.

8、设计厨房排烟道应交代做法,应符合耐火等级的要求,并应设置防火阀.设计不符合苏J19-2009的做法.

9、设计不同基体防裂应符合DGJ32/J16-2005第9.1.1.5条规定.

10、设计应考虑设置窗台梁等考虑砌体防裂措施.设计不符合DGJ32/J16-2005第6.1.1条相关规定.

11、地下车库设机械两层停车位54辆,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防火设计规范》GB50067-97第5.1.3条要求,机械立体停车位超过50辆时,应设防火墙或防火隔墙进行分隔.

12、一层男女更衣室为处于走道尽端的房间,门到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超过15米.二层平面图中厨房内局部区域至疏散门的距离超过15米,三层足浴区存在相同问题,不符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6.1.5条、6.1.7条要求.

13、2#楼梯为地下室与上部高层建筑的共用楼梯,因此楼梯地下部分也应满足防烟楼梯间的要求.图中2#楼梯地下室部分未设通向楼、电梯前室的疏散门,而楼梯另一侧的密闭通道又不符合防烟楼梯间前室的条件,因此2#楼梯不完全满足《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6.2.5条要求.

14、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6.3.2条,酒店

二、三层建筑面积均大于1500M2应设两台消防电梯,图中只有一台消防电梯到达楼层.

15、按《办公建筑设计规范》JGJ67-2006第5.0.3条规定,本建筑内办公部分疏散出入口不应与对外的营业场所共用.

16、按《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表7.7.2要求,无障碍电梯口应设提示盲道.

17、按《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第4.1.3条、《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8.3.1条、8.3.3条,柴油发电机房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不应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下方,本图发电机房、变配电所正下方为餐厅,正上方为办公,未采取屏蔽处理措施,发电机房地面没有相应隔声减振措施. 设计人 郝小峰 专业负责人 张欢 审核人 张欢 注册师 张欢 执业印章号 6100670-003 违反强制性条文数

9 违反强制性标准数

24 审查人 何伯海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7 日期审查人 申敏 认定证书号 10161-1006 2012.04.12 (建筑)专业审查意见

18、按《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4.10.3条要求,住宅两台电梯中宜配置一台可容担架的电梯.

19、根据《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3.2.1条,A2套型达二类套型标准,阳台面积不宜小于5平方米.A1套型达三类套型标准,宜设服务阳台.

20、A1套型卫生间使用面积仅3.48平方米,不满足《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3.2.2条的要求.

21、据《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8.4.12条,楼梯间通至屋顶平台的门应为普通玻璃门.图中为防火门.

22、图中住宅外窗可开启部分面积小,不利于自然通风,达不到《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06第5.3.1条要求.

23、应按《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09的要求,根据所用部位、面积大小等条件,确定本建筑各部位所用玻璃的品种、规格、厚度等.

24、江都区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0.15g),不应按7度设防烈度设计.

(三)设计深度及其它:

1、设计依据中应有江苏省地方标准,有地方标准的应按照地方标准执行;

应交代内外墙体材料,并应符合GB50574-2010的规定要求;

建筑用料及工程做法按照国标J

909、G120编制,应有各层的具体构造做法,并应与节能设计专篇、大样等对应.

2、应考虑成品房住房开发的规定,符合苏政办发【2011】14号文件规定.

3、使用砌筑砂浆、粉刷砂浆、地面砂浆应符合DGJ32/J13-2005第5.1.4条规定.同时违反《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的通告》.

4、应具体交代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标准,设计、材料及验收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

5、总平面图应交代非机动车停放的数量,并应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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