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2019-12-28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一层办案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6]-433号 采购人: 焦作市公安局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二一六年十一月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5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11

一、说明

11

二、招标文件

11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1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五、开标与评标

18

六、授予合同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

24 1.

适用性

24 2. 定义

24 3. 原产地

25 4. 标准

25 5. 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25 6. 专利权

25 7. 履约保证金

26 8. 检验和测试

26 9. 包装

27 10. 装运标记

27 11. 装运条件

27 12. 装运通知

27 13. 交货和单据

28 14. 保险

28 15. 运输

28 16. 伴随服务

28 17. 备件

29 18. 保证

29 19. 索赔

29 20. 付款

30 21. 价格

30 22. 变更指令

30 23. 合同修改

30 24. 转让

30 25. 分包

30 26. 供方履约延误

31 27. 误期赔偿费

31 28. 违约终止合同

31 29. 不可抗力

31 30. 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2 31. 因需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2 32. 争端的解决

32 33. 合同语言

32 34. 适用法律

32 35. 通知

32 36. 税和关税

32 37. 合同生效及其他

33

第五章 合同(参考格式)

34

第六章 合同条款资料表

35

第七章 招标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36

第八章 投标文件通用格式

47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8 2. 投标书49 3. 资格证明文件

50 3.1 申明资格信

51 3.2 供应商资格申明

52 3.3 制造商授权书

55 3.4 证书

56 3.5 相关银行资信证明

57 4.投标报价表格

58 5.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

67 6.售后服务计划

68 7.供应商及投标产品简介

69 8.供应商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

70 9.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1 10.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2 11.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73 12.中小企业声明函

74 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75 招标公告 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一层办案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6]-433号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焦作市公安局的委托,就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一层办案中心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一层办案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1.2 采购编号: 焦公管办采购[2016]-433号2.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2.1 采购内容: 执法办案区: 高清讯问主机、监控专用硬盘、NVR存储录像、防暴摄像机、高保真拾音器、交换机、POE交换机、警用温湿度屏、报警对讲主机、报警对讲分机等;

研判指挥中心:拼接大屏、高清解码器、专用控制软件、处理器控制软件、电视墙支架等;

机房配套设备:服务器、磁盘阵列、硬盘、公安执法监督管理系统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2 标划段分:本项目分为一个包. 2.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后14日历天内. 2.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5 预算资金:259.0798万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供应商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招标范围. 3.3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以上资质证书. 3.4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5.投标人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获取(网上报名) 5.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联系

电话:0391-3568893或0391-3568910);

5.2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5.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网上支付,(开户名:焦作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售后不退. 特别提醒:报名前请下载《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者视为无效标.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月日时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7.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2016年月日时7.2开标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焦作市公安局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中路358号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

电话:18623895554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摩登街9号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716521263 9.投标保证金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 9.2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 9.3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6年月日17:30时(含17:30时). 开户名: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 中旅银行焦作锦江支行 账号: 特别提醒:会员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焦作市公安局 2016年月日

第二章 招标项目资料表 本表关于要采购的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此投标资料表标注 * 为供应商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不满足,可导致废标. 条款号 内容说明2.1 采购人:焦作市公安局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解放中路358号联系人:宋女士 联系

电话:18623895554 2.2 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一层办案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2.3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焦作市山阳区摩登街9号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15716521263 2.4 *合格供应商: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供应商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招标范围.

3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以上资质. 4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开标时,供应商应出具有企业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 2.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可通过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供应商应查询近三年(2013年10月20日至今)的信用记录并把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中,未附查询结果视为不响应资格审查. 7.1 投标语言:中文,供应商提供的外文资料应附有相应中文译本 投标报价和货币11.2 投标报价为目的地交货价(含货物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费用等所有费用). 相关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的费用):成交服务费等. 成交服务费:以成交人签订的合同金额为基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计取,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 12.1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

13

一、资质文件须提供:

1、提供企业法人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2、

2、依据 投标项目资料表 中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其中,供应商响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提供: ①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 四表一注 ,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供应商提供了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则不需要提供其他财务状况报告;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③近三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

④缴纳社会保险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3、

3、招标文件

第八章投标文件通用格式中内容及 投标资料表 中的资格标准要求

4、国家规定的其他应该提供的资质文件

13

二、资格标准: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供应商经营范围应符合本次招标范围.

3 投标人具有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以上资质. 4供应商若为代理商需提供主要产品制造厂商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售后服务承诺书.

14 投标货物技术证明文件: 供应商可提供所投主要设备详细描述货物性能特点的技术文件及产品说明资料(包含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印刷彩页),并保证这些技术证明材料与投标货物的真实功能、性能参数的一致性;

15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00元 (大写:伍万元整) 缴纳方式:转账或电汇 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截止时间:2016年月日17时(含17时). 账户名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焦作焦东路支行 账号: 特别提醒:会员注册请注意,上传信息基本账户要真实有效,转账时要从备案的基本账户转出,开标时系统会自动对账户进行匹配,不符者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已注册会员的如需修改基本信息请修改后再进行报名. 16.1 *投标有效期:60天17.1 正本的份数:1份;

副本的份数:4份(副本必须与正本内容一致) 18.3 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需胶装成册,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的正本单独密封、副本整体密封、开标一览表及其相关说明材料用小信封单独密封后粘贴在密封后的正本外面.

3、投标文件中的技术商务偏差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技术指标逐条对照,逐条描述是否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缺少的条款将视为不响应;

商务指标如有偏差,须列出说明,如无偏差须写明响应招标文件,否则视为不响应.

4、投标产品需与报名时一致,否则视为不响应. 18.3 招标项目名称:焦作市公安局高新分局业务技术用房一层办案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焦公管办采购[2016]-433号19.1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月日上午9:30整22.1 开标时间:2016年月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开标室 评标26.3 综合评分法:

一、评标原则

1、按照 公正、公平、公开 的原则对待所有供应商;

2、坚持招标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公平评标.

二、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原则和办法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集中审核,分别评标,对实质响应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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