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2019-12-23
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河人社发〔2018〕5号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报送河池市2018年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 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和《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河政办发〔2010〕40号)精神,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需要,做好2018年事业单位、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编制、报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招聘类型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1.

考试科目及类别 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笔试按全区统一分类考试.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四类.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仍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15年版》为准(附件9)(本次统一招聘考试不使用中小学教师类〔D类〕).工勤技能类考试内容按综合管理类(A类)内容. 2.完善公开招聘计划信息采集项 根据公共科目笔试分类考试的相关要求,不同类别的考试使用不同的试题.201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计划设 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 等信息采集项,各招聘单位在招聘岗位申报时,应根据不同的岗位性质,填报不同岗位所对应的 考试类别、考试类别代码 .考试具体分类如下: 一级分类 二级分类 考试类 别代码 综合应 用能力 职业能力 倾向测验 综合管理类(A类) ―

11 A类 A类 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

21 B类 B类 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

31 C类 C类 医疗卫生类(E类) 中医临床岗位

51 E类 (合订本,由考生选做相应部分) E类 西医临床岗位

52 药剂岗位

53 护理岗位

54 医学技术岗位

55 公共卫生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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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 招聘计划范围为我市市直、各县(区)教育局主管的公办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技校、幼儿园以及特殊教育学校,下同)所需招聘教师,不包括以上学校管理和工勤岗位人员. 广西河池民族农业学校、河池市卫生学校、河池市技工学校招聘教师可参加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

二、编制招聘计划的要求 招聘计划的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单位编制数、实有人数、空编数、空岗数,招聘岗位名称、岗位类别、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招聘计划由招聘单位负责拟定.报考资格条件的设定除符合国家、自治区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之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关于特定招聘对象 1.各县(区)可以定向招聘在河池服务期满或服务时间满2年且在岗、考核称职(合格)的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大学生村官) 、 社区党建工作组织员 、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 、 三支一扶 计划、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等人员(以下简称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定向招聘的名额不得高于本县(区)年度综合类管理岗位招聘计划总数30%(折算后的比例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报考者可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2.各县(区)可以定向招聘村官(1999-2007年选拔到村级组织工作的国家计划内招生的普通高校和普通中专毕业生).报考者可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3.各县(区)、市直单位可以定向招聘 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 .定向招聘的名额不高于本县(区)、市直单位年度招聘计划总数5%(折算后的比例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4.各县(区)、市直单位可以定向招聘 驻河池部队随军家属 .定向招聘的名额不得高于本县(区)、市直单位年度招聘计划总数5%(折算后的比例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报考者可报考本人随军驻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5.各县(区)可以定向招聘 原代课人员 .报考者可报考本人工作地所在县(区)的岗位,不得跨县(区)报考. 6.罗城仫佬族自治县、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可以定向招聘本县主体少数民族、生源地或户籍为河池市或本县的人员.定向招聘的名额不得高于本县年度招聘计划总数50%(折算后的比例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7.金城江区、宜州区、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凤山县,可以定向招聘生源地或户籍为河池市或本县的人员.定向招聘的名额不得高于本县(区)年度招聘计划总数40%(折算后的比例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8.属于少数民族乡,可以定向招聘本乡主体少数民族、生源地或户籍为河池市或本县的人员.定向招聘的名额不得高于本乡年度招聘计划总数50%(折算后的比例不足1人的,按四舍五入计算). 具体岗位数由各县(区)在规定的比例限额内,根据需求调控.是否定向招聘由各招聘单位决定.

(二)关于学历(学位) 市级招聘岗位应设置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个别特殊紧缺专业连续2年以上参加公开招聘均未招聘到人员的,可放宽设置到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县级招聘岗位应设置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工勤技能类招聘岗位、乡镇级及以下的招聘岗位、定向招聘 1999-2007年选拔大中专毕业生村官 、 部队退役士兵、大学生退役士兵或高校人民武装学院毕业生 、 驻河池部队随军家属 、 原代课人员 的岗位,学历最低可以放宽到中专、中技、中师或高中.但不突破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要求. 允许高学历报考低学历岗位,不允许限定学历层次报考.岗位所设置的学历条件为本岗位要求的最低学历条件. 因单位或招聘岗位有特殊需要,可限定设置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限定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历(学位)的岗位,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关于专业 专业设置须与招聘岗位相匹配.原则上应从宽确定专业要求,同一岗位可设置一个或多个相近的适合岗位要求的专业,也可按专业大类设置专业条件.对没有专业要求的招聘岗位,可设置为不限专业.专业类别和专业名称要准确、规范,具体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18年版)》填写. 1.综合管理类岗位.专业按学科类别或 不限专业 设置.乡镇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应设置 不限专业 . 2.专业技术类岗位.专业按学科类别或 不限专业 设置. 医疗卫生类岗位、中小学教师招聘的专业技术类岗位,对专业确实有要求的,应设置至少3个以上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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