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星野哀 2019-12-25
高级技师综合评审工作有关要求

1、综合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推荐并证明其真实性,报送地市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进行初评,合格人员上报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综合评审人员必须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并且地市初评通过,否则将视为初评不合格.

3、高级技师呈报表填写要认真、规范、整洁,所填写内容必须真实,证明人签字和所在单位盖章确认是否属实,对弄虚作假者,省高级技师评审委员会将二年内不允许其申报高级技师.

4、申报高级技师所撰写的论文必须是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论文观点要符合所申报职业(工种).论文未在刊物上发表的,要求论文字数不少于3000字,所表达内容必须达到高级技师水平标准.报送材料经专家组评审后,论文不达标的人员将取消综合评审资格.

5、高级技师呈报表中提供合理化建议、奖励证书等业绩佐证材料必须是取得技师时间以后获得的视为有效.

6、综合评审结果在人力资源保障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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